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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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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17-092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将供应链金融平台以人民币1,282.61万元转让给用友(深圳)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详情请见《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7-09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公司关于向用友海外发展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促进海外市场的进一步稳定发展,公司拟增加对用友海外发展公司的投资,具体方案为:公司认购用友海外发展公司增发的4000股新股,认购价格为每股500美元。增发新股后,用友海外发展公司的投资总额为1098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098万美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17-093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决定将供应链金融平台以人民币1,282.61万元转让给用友(深圳)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用友保理”)。

●用友保理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用友保理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资产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供应链金融平台以人民币1,282.61万元转让给用友保理。

用友保理的股权比例为公司持股30%,公司股东北京用友企业管理研究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且公司董事长王文京先生任用友保理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用友保理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此次转让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用友(深圳)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EH0E6W

法定代表人:王文京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供应链管理及相关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销售分账户管理软件、信用风险管理软件的技术开发;财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业务(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开展企业信用评估及咨询。

三、交易情况

(一)交易类别:资产转让;

(二)交易标的:供应链金融平台;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供应链金融平台是正处于研发过程中的平台系统项目,通过互联网技术将供应链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连在一起,基于核心企业为其上下游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融资解决方案;

(四)定价:为公允地反应拟转让资产的市场价值,公司以独立于公司与资产受让方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资产评估准则作出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价值为本次资产转让的定价参考依据。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经纬东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经评报字(2017)第11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果确定本次资产转让交易定价为1,282.61万元;

(五)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安排:双方同意在各自满足公司必要的内部和外部授权/决议/批准的前提条件下,资产转让协议生效并依约履行。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受让方将于协议确定的交割日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价款;

(二)交割:双方应各自指派一名代表,互相配合共同办理转让标的的交割。本次资产转让将在交割日完成交割。自交割日的次日起,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所有权即属于受让方;

(三)过渡期的安排:在协议签署之日至交割日之间的过渡期间,转让标的所产生的费用、损益承担,均由受让方负责;

(四)争议解决:凡因执行资产转让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争议事项三十日内无法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转让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供应链金融平台处在投入研发期,将该平台转让,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改善业绩。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王文京、郭新平、吴政平回避了相关议案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收到公司关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材料,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本次董事会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此次关联交易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况,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认为此次关联交易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况,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转让协议;

(五)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