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职工监事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98 证券简称:迎驾贡酒 公告编号:2017-047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职工监事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查询到公司原职工监事高玲女士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持股变动的基本情况及违规情形
高玲女士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于2017年9月6日任期届满卸任。自2017 年1 月16日起至2017年11 月6日期间,高玲女士多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截止公告日,高玲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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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交易行为构成以下违规情形:
1、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四条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规定;第十一条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及时向公司报告并进行公告的规定;第十三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 日内、业绩预告前10日内,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窗口期规定。
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1.7 条的规定,构成了短线交易。
3、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未能尽到交易报备及预披露责任。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了解相关情况,高玲女士也积极配合公司调查。鉴于高玲女士买卖股票时没有获悉公司相关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交易时点亦无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敏感信息,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经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对高玲女士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收回高玲女士以上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人民币4374.00元。
2、高玲女士已认识到以上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此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3、公司董事会已将此事项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在公司内部对高玲女士进行了通报批评处理,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以此为戒,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恪尽职守,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