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7-081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6日—2017年1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下午3:00至2017年12月27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四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才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6人,代表股份736,989,4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4947%。其中:
(1)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4人,代表股份
683,457,8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3911%。其中参与议案表决的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683,457,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911%。
(2)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2人,代表股份53,531,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35%。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6人,代表股份736,989,4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4947%。参与议案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28人,代表股份61,207,5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1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宋彦妍律师、张文嘉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
1.01 选举杨才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表决结果为:通过。
1.02选举杨华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表决结果为:通过。
1.03选举杨才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表决结果为:通过。
1.04选举黄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表决结果为:通过。
1.05选举杨小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表决结果为:通过。
1.06选举宋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表决结果为:通过。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
2.01 选举孙蔓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表决结果为:通过。
2.02选举孙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表决结果为:通过。
2.03选举王佐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监事选举
3.01 选举王 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表决结果为:通过。
3.02 选举董义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宋彦妍律师、张文嘉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7-082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2月27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全体董事均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才学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成员选举,一致同意选举杨才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成员选举,一致同意选举杨华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逐项表决,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如下: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召集人杨才学先生,委员杨华锋先生、黄镔先生、杨小红女士、王佐林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孙蔓莉女士,委员孙琦先生、杨华锋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孙琦先生,委员王佐林先生、杨华锋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召集人王佐林先生,委员孙琦先生、孙蔓莉女士、杨华锋先生、杨小红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黄镔先生为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副总裁、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市场总监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杨磊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赵程云先生、宋帆先生、王雁峰先生、苏斌先生、杜轶学先生、包雪梅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汤三洲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杨小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韦万成先生为公司市场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副总裁李忠海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退休,退休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李忠海先生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辛勤付出以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杜轶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杜轶学先生的任职资格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资格审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工作需要,同意聘任郑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
邮政编码:448000
办公电话:0724-8706677
传 真:0724-8706679
电子邮箱:000902@xinyf.com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
总裁的简历
黄 镔先生:男,1966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国际钢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中宏集团综合部部门总助,中信证券投资银行部经理,海通证券北京投行二部部门副总经理,北京恒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丰资本(中国)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和丰财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执行总裁,现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黄镔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执行总裁的简历
杨 磊先生:男,1987年7月出生,研究生,2009年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2011年硕士毕业于英国拉夫堡大学银行与金融专业。曾担任东北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湖北洋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杨磊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父子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副总裁的简历
赵程云先生:男,1971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经理、市场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赵程云先生与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597,490股股份;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宋 帆先生:男,197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物资部部长、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四川雷波洋丰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宋帆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573,490股股份;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雁峰先生:男,1982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5—2011年于中国农业大学资环学院和中科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学习,2011年博士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资环学院,2008—2009年借调于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2011—2015年就职于中化化肥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市场部、农业服务中心,历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战略发展部部长,现任湖北新洋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雁峰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苏 斌先生:男,1972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曾担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总裁助理兼生产调度部部长,现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苏斌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461,992股股份;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杜轶学先生:男,1971年6月出生,经济学硕士。先后担任内蒙古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上海亚商企业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咨询部高级经理,平安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上海区域总部业务总监,平安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北京区域总部总助、副总经理,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 002526)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北京普赛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联众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HK 6899)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Z 002088)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杜轶学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包雪梅女士:女,1968年12月出生,博士。曾先后担任青岛海大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总监、北京嘉博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中化化肥农大研发中心中化化肥联络人、技术服务部部长、内蒙古农业大学农学院教师,现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包雪梅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总工程师的简历
汤三洲先生:男,1968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发展部主任、董事、总工程师,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汤三洲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1,094,982股股份;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财务总监的简历
杨小红女士:女,1977年1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督办审计室副主任、人事处处长、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分管财务),现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杨小红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1,145,980股股份;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市场总监的简历
韦万成先生:男,1976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吉林销售分公司经理、市场部部长、东北大区经理,现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
韦万成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592,490股股份;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的简历
杜轶学先生:男,1971年6月出生,经济学硕士。先后担任内蒙古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上海亚商企业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咨询部高级经理,平安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上海区域总部业务总监,平安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北京区域总部总助、副总经理,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 002526)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北京普赛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联众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HK 6899)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Z 002088)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杜轶学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
郑 丽女士:女,1978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自2013年2月以来在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具备处理信息披露事务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郑丽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7-083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2月27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同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参会监事3人,所有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王苹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王苹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我们作为该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认为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相应职务的胜任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况。
2.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公司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签字:孙蔓莉 孙 琦 王佐林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