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7-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17-055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收到公司股东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金花”) 关于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世纪金花于2017年3月9日将其持有的公司3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3%)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期限为1年,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3月8日,回购交易日为2018年3月7日。(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03号”)

2017年5月24日,世纪金花将2017年3月9日质押给东吴证券的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3%)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中的5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进行了提前回购,并办理完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回购部分股权手续。(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25”)

2017年6月1日,世纪金花将其持有公司42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质押给东吴证券作为上述质押的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6月1日,回购交易日为2018年3月7日。(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27号”)

2017年12月26日,世纪金花将其持有公司151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东吴证券作为上述质押的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2月26日,回购交易日为2018年3月7日。

截止本公告日,世纪金花共持有公司3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3%,占其持有股数的100%;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为3000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9.83%。

二、股份补充质押目的、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1、补充质押的目的: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为对前次股票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世纪金花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根据质押协议约定,本次质押设预警履约保障比例和最低履约保障比例,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最低履约保障比例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处置行为。以上风险引发时,世纪金花将采取措施为部分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或质权人同意的其他履约保障措施

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