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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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7-107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7年12月22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12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商晓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共同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议案》。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7-108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根据公司与涡阳县人民政府签订了《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公告编号:2017-102),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涡阳县鸿路建材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新成立的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持有子公司60%股权;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持有子公司40%股权。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三)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全资子公司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湖北团风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王泳

公司注册资本:肆亿陆仟陆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钢结构生产、加工、安装及销售;彩板生产、安装、销售;自主经营或代理前述经营项目的技术进出口业务;对外钢结构工程承包业务承接;钢材贸易等。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名称:涡阳县鸿路建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注册地址: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

4、法定代表人:罗龙

5、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的子公司

6、经营范围:新型建材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绿色建筑部品部件制作、销售、安装;钢结构、彩板制作、安装;高端智能立体车库生产、销售、安装;门、建筑外窗生产、安装、销售;金属标准件、机械配件、五金件、电器配件、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焊接材料生产、销售;厂房租赁,销售;货物运输。

四、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与涡阳县人民政府签订了《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必要组成部分,将加速具体项目的合作进程。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541 股票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7-109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与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关于绿色生态建筑产业项目》合作协议书的内容(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公告编号:2017-028),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产业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在禹会工业园区设立绿色建筑产业化制造基地。公司于2017年06月0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全资子公司“蚌埠市盛鸿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公告编号:2017-045),并于2017年07月06日取得了营业执照。

近日,蚌埠市盛鸿科技有限公司竞拍取得蚌埠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蚌挂(2017)7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议案》,授权蚌埠市盛鸿科技有限公司与蚌埠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相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竞得土地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竞拍土地基本情况

1、出让土地编号: 蚌挂(2017)75号

2、土地出让人: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3、出让宗地位置:禹会区秦集路西侧、姜桥路北侧。

4、出让宗地面积:140302.572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出让年限:50 年

7、成交价格:人民币37,760,000.00 元。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得的土地用于公司在禹会工业园区建设绿色建筑产业化生产制造基地。是该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快速启动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增加公司的产能及营业收入。

风险提示:土地的取得尚需完成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交纳土地款及办理土地证等相关工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