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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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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2017-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86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公司向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金额为31,000.00万元、向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金额为3,900.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1年

● 委托贷款利率:4.6284%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26日,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财务公司”)、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浩公司”)签署编号为“WTDK2017138号”的《委托贷款合同》,公司通过开滦财务公司向唐山中浩公司提供31,0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

2017年12月26日,公司与开滦财务公司、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炭素化工公司”)签署编号为“WTDK2017139号”的《委托贷款合同》,公司通过开滦财务公司向炭素化工公司提供3,9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炭素化工公司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向唐山中浩公司、炭素化工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两个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上述两笔贷款期限自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2月25日止,贷款利率为4.6284%。公司本次向两个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上述两笔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唐山中浩公司、炭素化工公司向开滦财务公司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向唐山中浩公司提供不超过136,0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截至目前公司已对唐山中浩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01,000.00万元,委托贷款剩余额度35,000.00万元;公司向炭素化工公司提供不超过31,5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截至目前公司已对炭素化工公司发放委托贷款23,400.00万元,委托贷款剩余额度8,100.00万元;

董事会意见:公司持有炭素化工公司81%的股权。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了全额委托贷款,保证该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炭素化工公司经营稳定,销售渠道畅通,公司对其发放委托贷款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上述发放委托贷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1、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港福街南

注册资本:169,404.25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广庆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甲醛、三聚甲醛、聚甲醛、塑料粒料及筛板;己二酸、二元酸、环己烷、环己醇、环己烯、硝酸、解吸气、氢气、氮气、压缩空气、仪表空气、蒸汽、脱盐水、除氧水、中水的生产、销售及出口(以上项目筹建);余压利用、聚甲醛工艺技术咨询、服务;己二酸工艺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引进、生产所需设备原材料进口。

2、委托贷款对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唐山中浩公司主营业务为聚甲醛、己二酸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该公司己二酸项目于2017年1月转入正式生产,前三年处于建设期,无营业收入。

3、委托贷款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唐山中浩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4、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6年末,唐山中浩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23,080.78万元,负债总额357,052.88万元,净资产166,027.90万元,该公司2016年处于建设期,无营业收入,利润总额197.79万元,净利润197.79万元。截至2017年9月末,唐山中浩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47,627.33万元,负债总额386,857.65万元,净资产160,769.68万元,该公司己二酸项目于2017年1月转入正式生产,2017年1-9月营业收入112,777.46万元,利润总额-5,289.56万元,净利润-5,287.24万元。

(二)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1、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河北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5号路北

注册资本:12,904.47万元

法定代表人:房承宣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和销售煤焦油衍生产品(包括轻油、溶剂油、【酚油】、工业萘、洗油、蒽油、炭黑油、煤沥青、重油、中性酚钠)。

2、委托贷款对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炭素化工公司主营业务为焦油深加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6,653.42万元、52,947.80万元、44,913.54万元。

3、委托贷款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炭素化工公司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1.00%的股权;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由原唐钢股份、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三家上市公司联合、通过证券市场吸收合并组建的特大型钢铁企业,目前以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为主业。该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其19%的股权。

4、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6年末,炭素化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8,853.10万元,负债总额37,498.94万元,净资产1,354.16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实现44,913.54万元,利润总额实现-2,316.04万元,净利润-2,294.80万元。截至2017年9月末,炭素化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9,382.71万元,负债总额48,251.75万元,净资产1,130.96万元,2017年1-9月营业收入实现70,732.97万元,利润总额实现-157.06万元,净利润实现-183.92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贷款,有利于保证子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减少财务费用,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公司对其子公司具有控制权,可以对子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能够较好的控制委托贷款风险,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中浩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炭素化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可以掌握该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公司将会对子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发放委托贷款为271,839.50万元,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也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其中:为子公司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0,0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96,000.00万元,为子公司炭素化工公司发放委托贷款26,4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浩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14,0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9,0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泓炭素化工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0,439.50万元,为参股公司山西介休义棠倡源煤业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6,000.00万元。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