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2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17-063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17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相关类别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由于沈平董事为关联董事,此项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相关类别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临2017-065)。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在北京银行等四家金融机构办理各类信贷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18年在北京银行等四家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项下,办理银行授信范围内允许办理的各类信贷业务,具体信贷业务及金额将根据公司业务实际需求确定。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17-064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17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诺德中心11号楼4307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恩国先生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余赞,总会计师刘娟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相关类别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相关类别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临2017-065)。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编号:临2017-065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相关类别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次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12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相关类别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沈平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2017年度公司新签合同额增幅较大,公司增加与关联方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将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进行,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类别与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铁”)

1、中国中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长进

注册资本:2,284,430.1543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18

主要股东:截至2017年9月30日,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持有中国中铁54.39%股份,为中国中铁控股股东。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总承包;上述项目勘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的分项承包;土木工程专用机械设备、器材、构件、钢梁、钢结构、建筑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租赁;在新建铁路线正式验收交付运营前的临时性客、货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承包本行业的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源开发,物贸物流;进出口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汽车销售;电子产品及通信信号设备、交电、建筑五金、水暖器材、日用百货的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中铁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根据中国中铁《2016年年度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中铁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5,450,927.3万元、净资产为14,915,920.2万元,201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63,940,652.30万元、净利润为1,270,273.8万元;根据中国中铁《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17年9月30日,中国中铁总资产为78,568,865.7万元、净资产为16,356,914万元,2017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47,027,675.9万元、净利润1,108,146.6万元(2017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中铁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50.12%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中铁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中铁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中铁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交易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7年度公司新签合同额增幅较大,公司增加与关联方中国中铁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增加该类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6,214万元。该关联交易事项采取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定价明确、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度相关类别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