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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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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进行大宗交易的公告

2017-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7-197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进行大宗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投高科”)的告知函,为完成年度业绩考核,湘投高科分别于2017年12月25日、2017年12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共计1,670万股股份(以下称为“本次交易”),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宗交易的具体情况

1、股东大宗交易股份变动情况

(1)大宗交易卖出方

注:交易价格为公司股票交易当日均价,2017年12月25日交易均价为7.10元,2017年12月26日交易均价为7.13元。

(2)大宗交易买入方

2、股东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注:以上数据为截止至2017年12月26日。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湘投高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股份已于2012年 3 月2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湘投高科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湘投高科作为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方,在认购公司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自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起36个月内(即2015 年11月23日至2018 年11月23日)不转让其所认购的股份。

上述股份在股份发行上市时股份性质即为限售股。截至本公告日,湘投高科正严格履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3、本次交易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交易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湘投高科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进行大宗交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