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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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2017-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6证券简称:银宝山新公告编号:2017-074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已于2015年12月完成,公司聘请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投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中投证券需履行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2017年12月21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的相关议案。公司决定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公司本次配股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6日与中国中投证券签订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终止〈保荐协议〉及持续督导的协议》,并于同日与中金公司签订了《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与上市之保荐协议》,保荐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配股的A股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止。

公司已与中国中投证券终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中国中投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金公司承接,中金公司已委派沈璐璐女士、胡安举先生负责具体督导工作。中金公司及两位保荐代表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附:

一、 保荐机构简介

中金公司于1995年7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设立,是中国境内第一家中外合资投资银行。自成立以来,中金公司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金融增值服务,建立了以研究为基础,投资银行、股票业务、固定收益、财富管理和投资管理全方位发展的业务结构。2015年,中金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成功挂牌上市。2017年,中金公司与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战略重组完成,中国中投证券成为中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简历

沈璐璐:于2009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经担任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IPO、海南神农大丰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深圳市名雕装饰股份有限公司IPO、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IPO和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IPO的保荐代表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发的项目协办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胡安举:于2017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协办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