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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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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17—065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后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薪资结构的议案》

刘述峰董事长、陈仁喜董事作为公司员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后,同意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总会计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为有效监督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开立1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高导热与高密度印制线路板用覆铜板产业化项目(二期)”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划转募集资金至该专户,并及时与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将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项目实施主体专户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2号)核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生益科技”)于2017年11月24日公开发行了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24,200,000.00元(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人民币22,830,188.68元,税款人民币1,369,811.32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1,775,800,000.00元,上述资金已由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到位资金扣除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预付保荐费人民币1,000,000.00元(保荐费人民币943,396.23元,税款人民币56,603.77元),再扣除债券登记费、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3,489,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291,509.43元,税款人民币197,490.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2,934,905.66元。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 G16041320195号《验资报告》。2017年12月11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式上市流通。

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在严格监管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缩短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审批流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根据上述项目进展情况采用增资等方式将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项目实施主体,并将在该等资金到位后及时与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其中“高导热与高密度印制线路板用覆铜板产业化项目(二期)”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陕西生益”),募集资金专户为陕西生益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设立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下开立的专户,项目募集资金划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议案是对本次募集资金划转金额予以明确,不涉及变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保证全资子公司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顺利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高导热与高密度印制线路板用覆铜板产业化项目(二期)”,保障募投项目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尽快产生经济效益,同意公司向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增资7亿元人民币,将募集资金划转至项目实施主体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施增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17—066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监事会关于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将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项目实施主体专户的议案》

监事会关于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将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项目实施主体专户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以增资等方式将4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划转至“高导热与高密度印制线路板用覆铜板产业化项目(二期)”项目实施主体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陕西生益”)募集资金专户,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划转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在严格监管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缩短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审批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划转至项目实施主体陕西生益募集资金专户后,公司将及时与陕西生益、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增资等方式将4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划转至“高导热与高密度印制线路板用覆铜板产业化项目(二期)”项目实施主体陕西生益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17—067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益科技”)拟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生益”)募集资金专户后,陕西生益拟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2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公开发行了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24,200,000.00元(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人民币22,830,188.68元,税款人民币1,369,811.32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1,775,800,000.00元,上述资金已由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到位资金扣除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预付保荐费人民币1,000,000.00元(保荐费人民币943,396.23元,税款人民币56,603.77元),再扣除债券登记费、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3,489,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291,509.43元,税款人民币197,490.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2,934,905.66元。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 G16041320195号《验资报告》。2017年12月11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式上市流通。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储存上述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陕西生益募集资金专户后,陕西生益拟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到期前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和陕西生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7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陕西生益使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亦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东莞证券对此无异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1)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生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生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生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保荐机构意见:

生益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了财务费用,增加了存储收益,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

综上,东莞证券认为,生益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东莞证券对此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17—068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总会计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2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公开发行了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24,200,000.00元(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人民币22,830,188.68元,税款人民币1,369,811.32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1,775,800,000.00元,上述资金已由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到位资金扣除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预付保荐费人民币1,000,000.00元(保荐费人民币943,396.23元,税款人民币56,603.77元),再扣除债券登记费、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3,489,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291,509.43元,税款人民币197,490.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2,934,905.66元。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 G16041320195号《验资报告》。2017年12月11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式上市流通。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储存上述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前期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总会计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后续,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订办理协定存款事宜的协议,并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协定存款方式,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1)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总会计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本次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3、保荐机构意见:

生益科技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了财务费用,增加了存储收益,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

综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生益科技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东莞证券对此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17—069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

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

● 增资金额:人民币70,000万元

● 资金来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一、将募集资金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子公司增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82号)核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生益科技”)于2017年11月24日公开发行了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24,200,000.00元(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人民币22,830,188.68元,税款人民币1,369,811.32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1,775,800,000.00元,上述资金已由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到位资金扣除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预付保荐费人民币1,000,000.00元(保荐费人民币943,396.23元,税款人民币56,603.77元),再扣除债券登记费、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3,489,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291,509.43元,税款人民币197,490.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72,934,905.66元。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 G16041320195号《验资报告》。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017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为保证全资子公司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陕西生益”)有充足资金顺利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高导热与高密度印制线路板用覆铜板产业化项目(二期)”,保障募投项目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尽快产生经济效益,同意公司向陕西生益增资7亿元人民币,将募集资金划转至项目实施主体陕西生益,董事会将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施增资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金华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曾旭棠

注册资本:65,488.35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覆铜板、绝缘板、粘结片及系列化工、电子、电工材料、覆铜板专用设备开发、研制、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

2、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状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陕西生益已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651,460,209.05元,净资产为1,065,909,454.32元,营业收入为1,395,316,919.22元,净利润为75,513,002.13元。

截止2017年9月30日,陕西生益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800,383,760.78元,净资产为1,148,151,349.92元,营业收入为1,231,144,431.21元,净利润为82,241,895.60元。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陕西生益增资后,陕西生益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不影响公司对陕西生益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可以保证全资子公司陕西生益有充足资金顺利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高导热与高密度印制线路板用覆铜板产业化项目(二期)”,保障募投项目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尽快产生经济效益。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陕西生益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增资风险可控;本次增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顺利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高导热与高密度印制线路板用覆铜板产业化项目(二期)”,能否达到预期目标会受行业情况和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17—070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名称:东莞生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可能受到政策、市场、经营、管理等方面风险因素的影响,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实施项目能否获得政府部门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985年,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万江分厂(以下简称“万江分厂”)在东莞市万江工业区成立。30多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与变迁,万江分厂所处的万江工业区已演变成了居民住宅区,周边居民对公司万江分厂搬迁的期望日渐提升。

秉承企业发展成果与股东、社会、员工共享的“三共享”原则,公司将有计划地转移万江分厂的产能并对万江分厂进行搬迁。

公司万江分厂搬迁后,为了对公司土地使用权资产进行盘活增值,同时积极响应广东省“三旧改造”政策进行集约用地,公司拟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公司土地使用权资产开发的前期调研和筹备工作,在公司万江分厂搬迁后依法进行房地产开发工作,包括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市场情况,开展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工作。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2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东莞生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

2、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 法定代表人:曾旭棠

4、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

5、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和自有房屋租赁

6、 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拟新设立公司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以上事项均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三、 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此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对公司土地使用权资产开发作充分准备,积极响应“三旧改造”政策,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进行城市更新和房地产开发,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 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可能受到政策、市场、经营、管理等方面风险因素的影响,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实施项目能否获得政府部门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对以上风险有着充分的认识,并将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应对,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五、其他说明

1、公司将持续跟进投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