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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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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7-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7-094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本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下午2:30在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姚伟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80,812,856股,占公司总股本1,035,489,098股的36.776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其授权代表2人,共计代表具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113,972股,占万马股份股本总额的0.1076%。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9人,共计代表具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380,812,856股,占万马股份股本总额的36.7761%。

(2)通过网络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0人,共计代表具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0股。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0,812,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审议《关于扩大“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募投项目实施范围等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0,812,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13,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万马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7-095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先后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扩大“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募投项目实施范围等的议案》,扩大该募投项目实施范围致全国,调整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根据上述决策程序之调整实施主体的实际情况,公司设立“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则规定,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8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核查意见。

2. 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及子公司对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进行增资;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分别对其下属北京万京、深圳万充、广州万充、江苏万充四家地方公司增资3,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本次注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项目的投资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8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及子公司对孙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分别对此次增资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7-096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2月22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及子公司对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进行增资,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分别对其下属北京万京等四家子公司进行增资,注入资金全部用于募投项目“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项目的投资建设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7-097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后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扩大“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募投项目实施范围等的议案》,扩大该募投项目实施范围致全国,调整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根据上述决策程序之调整实施主体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一、设立“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募投项目专户的开户情况如下:

二、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则规定,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仅用于I-ChargeNet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相关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3.相关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4.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用账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5%的,相关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5.相关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或保荐机构有权要求公司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7-098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及

子公司对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马股份”)2017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及子公司对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进行增资;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分别对其下属的北京万京、深圳万充、广州万充、江苏万充四家子公司增资3,000万元、3,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本次注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项目的投资建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6,343,61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74,799,978.80元,扣除发行费用15,177,964.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59,622,013.85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6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7SHA10222)。其中用于I-ChargeNet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金额是66,162.20万元。

二、本次增资的具体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之一——“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项目由公司子公司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实施。本次公司拟以增资方式注入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的资金金额为 3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注册资本从30,500万元变更为60,500万元。本次注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的投资建设。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分别逐步对下属北京万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万京”)增资3,000万元、深圳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万充”)增资3,000万元、广州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广州万充”)增资2,000万元、江苏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万充”)增资2,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增资子公司的概况

1.基本情况

(1)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

(2)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的四家子公司:

2.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马股份认缴出资20,500万元,股权比例67.2131%;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简称“国开基金公司”) 认缴出资10,000万元,股权比例32.7869%。根据公司、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与国开基金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签订的《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国开基金公司以1亿元对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进行增资,国开基金公司的投资期限为“自增资款缴付完成之日起10年”,每年通过现金分红、回购溢价等方式取得投资收益应按照1.2%/年的投资收益率计算投资收益。因此,国开基金公司对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的1亿元投资,其实质属于长期债权投资。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实质上是万马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增资的四家公司均为其全资子公司。

2.财务情况

单位:元

注:广州万充为2017年新设公司。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进行增资,本次注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的投资建设。有利于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迅速推动万马新能源版块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财务顾问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进行增资,注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的投资建设,确保募投项目的稳步推进和实施,有利于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的业务拓展,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进行增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进行增资。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进行增资,万马新能源投资公司分别对其下属北京万京等四家子公司进行增资,注入资金全部用于募投项目“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项目的投资建设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孙公司增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孙公司增资事宜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孙公司增资事宜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等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7-099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2017年7月25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7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

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2017 年 7 月 27 日,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认购金额 21,000 万元,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7 年 9 月 1 日到期赎回,理财收益为 644,383.56 元。2017 年 8 月 3 日,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认购金额 5,000 万元,该理财产品已于 2017 年 9 月 5 日到期赎回,理财收益为 128,333.33 元。(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5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

2017年9月4日,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认购金额21,000万元,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10月9日到期,理财收益为644,383.56元。2017年9月5日,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认购金额5,000万元,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10月10日到期,理财收益为145,833.33元。(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13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

2017年7月27日,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营业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认购金额4,000万元,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11月1日到期,理财收益为329,095.89元。(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5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

2017年10月10日,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认购金额5,000万元,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11月10日到期,理财收益为155,000.00元;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购买理财产品,认购金额21,000万元,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11月17日到期,理财收益为644,383.56元。(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0月 13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

2017年11月10日,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5,000万元,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12月12日到期,理财收益为146,666.67元。(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21日刊登于制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

2017 年 11 月 20 日,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购买理财产品,认购金额21,000万元,该产品已于2017年12月26日到期,理财收益为644,383.56元。(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21日刊登于制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滚动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17,000万元,其中累计已到期金额为108,000万元,已到期产品累计收益3,482,463.46元。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该理财产品符合董事会决议所规定的额度和期限要求。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购买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2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