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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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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上海浩洲车业有限公司
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2017-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公告编号:临2017-11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上海浩洲车业有限公司

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大洲”)收到股东上海浩洲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洲车业”)发来的《上海浩洲车业有限公司承诺函》。浩洲车业近来因为资金需求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了2%的新大洲(证券简称:新大洲A,证券代码:000571)股票,是由于资金安排的整体需要。基于对新大洲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广大股东的权益,浩洲车业自愿承诺自2017年12月27日起十二个月内(即自 2017年12月27日至 2018年12月26日)不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新大洲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如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新增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浩洲车业持有新大洲股份33,718,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公司将敦促相关股东方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公告编号:临2017-11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

陈阳友先生致函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大洲”)的股东上海浩洲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洲车业”)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广大股东的权益,承诺自2017年12月27日起十二个月内(即自 2017年12月27日至 2018年12月26日)不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新大洲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如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新增股份。

我本人(陈阳友先生)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非常感谢浩洲车业对于公司的支持,本人已按照对股东的承诺开始增持公司股票,并将尽快完成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

以上相关信息,详见公司2017年8月17日、11月17日和1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17年8月17日、11月18日、1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信息。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