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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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公告编号:2017-062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12月15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杨水森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7名,其中董事长李苏华和独立董事刘晓一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余梅兰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余梅兰女士因工作分工调整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余梅兰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现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余梅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对余梅兰女士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余梅兰女士简历见附件1。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杨结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提名财务总监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财务总监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邓威兰女士为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提名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1:余梅兰女士简历:

余梅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9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毕业于广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工业经济管理系,中级会计师,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曾任梅县电子工业总公司主办会计,顺丰纸品深圳有限公司成本会计,香港指南针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财务负责人、营运总监,深圳市英利普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

余梅兰女士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第14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余梅兰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公告编号:2017-063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杨结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邓威兰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以上人员任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杨结胜先生和邓威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附件:

1、杨结胜先生简历

杨结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会计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安徽袁粮水稻产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

杨结胜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第14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杨结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邓威兰女士简历

邓威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毕业于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会计专业,公司审计副经理,曾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员。

截至2017年12月26日,邓威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