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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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143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的重大事项,该资产涉及医疗服务行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恒康医疗,股票代码:002219)于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30日、11月6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17号)、《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3号)。经公司与相关方就该重大事项进行积极沟通与磋商,确定本次重大事项为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3日、11月20日发布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5号)、《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8号)。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收购方案进行了多轮磋商沟通,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经公司初步确定及测算,公司拟以现金购买相关资产,预计本次收购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11月30日、12月7日、12月14日、12月21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0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32号)、《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38号)、《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40号)、《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42号)。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有关各方正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开展审计、评估以及交易标的股权确权、改制等相关工作。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恒康医疗 股票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144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

公 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467号文批准,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向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140,175,132股,每股发行价 18.9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649,3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31,486,674.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17,823,325.29 元。截止2015年5月22日,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62030003 号《验资报告》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7个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分别为:甘肃银行康县支行(662908022102700039)、甘肃银行康县支行(662908022102700048)、甘肃银行康县支行(662908022102700057)、民生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693932933)、浦发银行兰州分行(48040154700003648)、平安银行成都金融城支行(11014768943004)、农业银行康县支行(27304101040010760)。该等账户仅限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保荐人与各存储银行商议,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和保荐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