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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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17-086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帆医疗”)因筹划资产收购事项,该事项预计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蓝帆医疗,证券代码:002382)自2017年7月24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24日、2017年7月29日披露了《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资产收购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8月7日(星期一)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5日、2017年8月12日、2017年8月19日、2017年8月24日、2017年8月31日、2017年9月7日、2017年9月14日、2017年9月21日、2017年9月23日、2017年9月27日、2017年10月11日和2017年10月18日披露的《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

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3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议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4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3个月,累计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2017年7月24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发布《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并于2017年10月31日、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14日、2017年11月21日、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8日、2017年12月15日和2017年12月22日发布了《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

在上述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并严格按照要求履行了继续停牌及延期复牌的相关程序。

2017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的信息媒体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总体方案包括: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2、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等17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CB Cardio Holdings II Limited(以下简称“CBCH II”)62.61%股份,并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北京中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购买其所持有的CB Cardio Holdings V Limited(以下简称“CBCH V”)100%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CBCH II 62.61%股份,并将通过CBCH V间接持有CBCH II 30.76%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CBCH II 93.37%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份和现金对价合计为589,527.34万元。

CBCH II通过持股公司CB Cardio Holdings I Limited持有Biosensors International Group, Ltd.(以下简称“柏盛国际”)100%股份。柏盛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业务运营实体,是全球知名的心脏支架制造商,专注于心脏支架及介入性心脏手术相关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所获得的募集资金净额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后,将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90,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9,887.10万股。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的信息媒体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停牌安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在直通披露资产重组方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为保证公平披露信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待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且公司予以回复后另行通知复牌。

三、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