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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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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减资方式退出参股的
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完成公告

2017-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2证券简称:北方股份编号:2017-035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减资方式退出参股的

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3月18日、2017年3月21日、2017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以减资方式退出参股的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编号:2017-004)、《以减资方式退出参股的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补充更正公告》(编号:2017-005)、《以减资方式退出参股的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编号:2017-023)。

公司以初始投资1,000万元参股大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象公司”),截至2016年底,对该笔投资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100万元。公司已于2017年6月份收到大象公司支付的第一笔对价款1,400万元,详见“2017-023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大象公司《关于支付退出股东剩余对价款的决议》【大象投资股字(2017)第5号】:大象公司按照以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及过渡期损益(2017年1-5月)计算,大象公司应支付退出的六方股东每1元出资对价款为1.4146546638元,减去2017年6月已支付的对价1.40元,剩余对价款为0.0146546638元。

针对大象公司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7】007604号)确认的大象公司计提的预计负债,大象公司承诺:在税务检查结束后,按照税务机关的检查结论,如涉及2016年度以前(含2016年度)的税款与已计提的预计负债金额出现差异,大象公司将按照减资前全体股东的股权比例予以调整对价。

根据大象公司以上决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终止确认对大象公司的投资,同时确认投资收益5,146,546.64元,计入公司2017年度损益。该事项还需为公司提供2017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