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ST青松 公告编号:临2017-081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松债暂停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公司办公楼三楼办公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术建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郭文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赵晓雷、占磊、于雳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兰新华、张振新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尹华军已经辞职,由董事长郑术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副总经理宁沉浮、王建清列席会议,副总经理李迎春、杨国星和财务总监郑文伟因出差在外未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转让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在军 宋潇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则》及《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ST青松编号:临2017-082

债券代码:122213 债券简称:松债暂停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厂区搬迁补偿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卡子湾生产区两宗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奇公路2号的土地2015-C-165-B、2015-C-165-C在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2月12日,并于2017年12月12日由新疆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摘牌,详情见2017年11月11日、2017年12月13日和2017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厂区搬迁土地挂牌出让的公告》、《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厂区搬迁土地挂牌结果的公告》和《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厂区搬迁土地挂牌结果的补充公告》。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收到了部分补偿金28,000万元。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搬迁工作的具体情况对上述补偿金进行相应会计处理。目前政府补偿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总金额尚未确定,故该笔28,000万元的补偿金计入预收账款,不对公司2017年当期的损益产生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后续进展公司将根据款项实际到位情况及时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