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理财到期收回的公告

2017-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7-098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理财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2月21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批准 2017 年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保本理财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6-061 号公告)。2017年1月11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批准2017年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保本理财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7-002 号公告)。同意公司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保本理财,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保本理财相关事宜。

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市顺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鼎投资”)使用闲置资金2亿元委托上海世钰资产管理中心进行保本理财,期限自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详见公司 2017-016号公告)。顺鼎投资已于2017年12月27日收回上述委托理财本金20,000万元,并收到相应收益49,828,078.89 元(未扣除相关费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已全部收回。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7-099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71943号)(以下简称“《通知书》”)。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与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获得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