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编号:临2017-034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12月28日收回表决意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7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情况如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李育海先生、田野先生、袁海臻先生和韩雪松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朱莲美女士、陈行先生和刘大成先生。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且董事候选人均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有独立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此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7号)。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38号)。
三、上网公告附件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29日
●报备文件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编号:临2017-035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12月28日收回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2人,职工监事1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为方秀君女士、斯萍君女士。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监事和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将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12月29日
●报备文件
京能置业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编号:临2017-036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了公司工会第一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丁敏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91 证券简称:京能置业编号:临2017-037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
鉴于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现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章程》等制度对董事候选人提名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征询,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和任职资格进行考察,并征求其本人意见后,提名李育海先生、田野先生、袁海臻先生和韩雪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朱莲美女士、陈行先生、刘大成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待备案通过后,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资格。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董事会候选人提名情况,根据有关规定,所有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
1、非职工代表监事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现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股东推举,提名方秀君女士和斯萍君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监事候选人提名情况,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2、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第一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丁敏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
李育海先生,现年44岁,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CBD大厦管理分公司副总经理;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田野先生,现年45岁,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业管理部主任。曾任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筹备处副主任;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实业投资部副经理;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创业投资管理部副经理。
袁海臻先生,现年52岁,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代理党委书记。曾任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京能(赤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临时)党委书记、总经理;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内蒙古赤峰电源项目筹建处副主任。
韩雪松先生,现年50岁,本科,工程师。现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业管理部副主任。曾任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经理。
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
朱莲美女士,现年54岁,会计学教授、博士,具有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自2015年11月起,兼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起,兼任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起,兼任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江苏省冶金经济管理学校(现江苏大学)讲师。
陈行先生,现年50岁,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丰合投资有限公司投委会主席;2014年1月起,兼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北京总部执行董事;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原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资产运营管理总部总经理;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
刘大成先生,现年49岁,工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导师,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副院长兼物流产业研究中心主任,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凯南商学院联合副教授,曾任清华大学工程管理硕士教育中心执行主任、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党委副书记。
非职工监事侯选人简历:
方秀君女士,现年47岁,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主任;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正职待遇);北京京能煤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正职待遇);北京能源投资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曾任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斯萍君女士,现年45岁,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与内控部副主任。曾任北京国际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丁敏先生,现年40岁,本科,中级会计师。现任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曾任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
证券代码:600791证券简称:京能置业公告编号:临2017-038号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2层西侧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16日
至2018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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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1”、“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7年11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议案“3”、“4”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6”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7年12月23日及2017年12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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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代表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2018年1月15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00—4:30分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2层西侧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2层西侧
2、联系电话:010-62690930
3、联系人:王凤华 张琳
4、传真:010-62698299
5、邮政编码:100080
(二)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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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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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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