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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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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补充公告

2017-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2017-083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披露了《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公司通过宁波银行向上海恒嘉美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嘉美联”)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5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第七章第四节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对上述公告相关内容补充披露,补充披露后公告全文详见2017年12月29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17-084)。

具体内容如下:

一、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经营情况及资产状况

恒嘉美联主要业务以国内贸易及股权投资为主,贸易主要从事国内金属产品及纸品贸易,一直以来都是其相对稳定的利润来源;股权投资作为其未来的发展方向,通过不断拓展,也将会成为其新的利润增长点。

恒嘉美联资产质量状况良好,不存在坏账和不良资产;银行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未结清到期债务和不良信用记录。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恒嘉美联资产总计252,966.13万元,负债总计12,370.42万元,净资产240,595.7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9%。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092.32万元,实现净利润3,100.8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上海新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至2017年10月31日,恒嘉美联资产总计258,261.75万元,负债总计13,142.34万元,净资产245,119.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9%。2017年1-10月份实现营业收入86,572.70万元,实现净利润4,523.7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恒嘉美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未曾对向恒嘉美联提供过委托贷款。

二、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本次委托贷款存在到期无法收回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事前对恒嘉美联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信用状况以及未来还款来源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经营稳定,资产、财务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该笔委托贷款风险可控。

公司将及时跟踪监督恒嘉美联的经营及还款情况,如遇不利因素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同时,公司还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对象。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委托贷款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及时跟踪,一旦发现有不利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委托贷款项目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此项委托贷款及损益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对恒嘉美联提供委托贷款,恒嘉美联将该笔款项用于生产经营货物采购,有助于其业务的发展。在对恒嘉美联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信用状况以及还款能力等情况进行评估的基础上,认为其经营稳定,资产、财务及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风险较小、可控。同时,进行委托贷款将取得比同期银行存款更高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董事会同意向恒嘉美联提供委托贷款。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笔委托贷款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额度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