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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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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17-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公告编号:2017-07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1、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2011年、2014年公司通过复审,2017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再次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工作。通过后,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44204672,发证时间: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有效期:三年。

2、深圳市麦格米特驱动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麦格米特驱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驱动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11年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2014年驱动公司通过复审,2017年驱动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再次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工作。通过后,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44204774,发证时间: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及驱动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系公司和驱动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和驱动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和驱动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政策事宜。公司和驱动公司2017年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和驱动公司2017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公司和驱动公司连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标志着公司和驱动公司具备较强的创新研发能力,是公司和驱动公司盈利与持续发展能力的综合表现,有助于公司和驱动公司进一步落实未来发展战略,对公司和驱动公司后续经营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44204672)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44204774)。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