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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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018年1月22日(含该日)至2018年2月23日(含该日)是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四个开放期,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单笔申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金额为5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的最低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场内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500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500元,同时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 元。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类。其中:
A 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赎回费用,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对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本类别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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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场外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如因红利再投资、非交易过户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0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场内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且申请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每笔赎回最大不超过99,999,999 份基金份额。如因红利再投资、非交易过户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100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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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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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在下一开放期赎回的A 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的 2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A类、C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包括: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和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代销机构包括: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5.2 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biz.sse.com.cn/sseportal/webapp/listcompany/ProOperationQualification?flag=3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的5至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如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后或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3)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2月23日为本基金的四个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2018年2月23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018年2月24日至2019年2月23日为本基金的第五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4)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8.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协商,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旗下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87)、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89)、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91)、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93)、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95)、新华中小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97)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 优惠办法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投资者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申购(不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上述基金的,申购费率享受4折优惠。具体办法如下:
1、优惠前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不享受优惠,按原费率执行。
2、优惠前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优惠后申购手续费=原申购费率×0.4,若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按0.6%执行。
3、本优惠仅针对在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的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
(1)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的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只享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优惠)、基金转换费率;
(2)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
(3)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二、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投资者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申购上述基金可以享受申购费优惠,具体优惠办法及业务规则请遵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三、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9日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协商,决定自2018年1 月1 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开展的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优惠活动。
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
一、优惠活动时间
2018 年1 月1 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该期间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二、适用基金
本公司以下基金参加此次优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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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惠活动内容
在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进行上述基金定投申购,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基金申购费率参见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具体优惠活动规则请参考中国工商银行的相关规定。
四、注意事项
1、本次优惠活动结束后,上述基金定投申购费率继续按原标准实施。
2、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工商银行所有。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
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9日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服务于基金投资客户,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8年1月1日00:00至2018年3月31日24:00期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手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指定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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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原基金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2.上述基金中未在交通银行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仅享有申购手续费率优惠,不享有定投手续费率优惠。
三、活动内容
1、自2018年1月1日00:00至2018年3月31日24:00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率1折优惠。
2、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签约定期定额投资,并于2018年1月1日00:00至2018年3月31日24:00期间成功扣款的定期定额交易,享受定期定额投资1折费率优惠。
四、重要提示
1、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手续费。“前端模式申购”是指申购基金时就需要支付申购费的购买方式。
投资者通过柜面、网银等非手机银行渠道签约的定期定额投资在手机银行渠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内的扣款不享受1折费率优惠。
2、自公告之日起, 新增参加或退出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前端模式)优惠的基金,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及交通银行的有关公告。
4、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进行上述基金的申购、定投业务时,请遵循交通银行的相关规定。
5、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2月29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协商,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截至前述期间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法定交易时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浙商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的活动。
二、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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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在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电子银行渠道(含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浙+银行等)一次性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上述基金 (限前端收费模式且处于开放状态)的: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最低可优惠至0.6%;基金申购费率原已达到或低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在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浙商银行柜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且处于开放状态)的: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8折优惠,最低可优惠至0.6%;基金申购费率原已达到或低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2、此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浙商银行所有。
3、投资者在浙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浙商银行的规定。
4、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27
网站:www.czbank.com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免长途费)
网站:www.ncfund.com.cn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农业银行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1、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适用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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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投资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网银、掌上银行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7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7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7) ,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2、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适用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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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投资者通过农业银行任一渠道新签约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含智能定投业务),在定投(或智能定投)申购成功扣款一次后,从第二次申购开始享有申购费率5折优惠。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签约基金定投(含智能定投)的客户,仍继续享有已有优惠。即定投(或智能定投)签约后且成功扣款一次,从第二次申购开始享有申购费率5折优惠(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3、基金组合购买费率优惠活动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投资者通过农业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申购基金组合产品,申购费率享有5折优惠。若组合内单只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则该产品不享受费率优惠。单独申购组合内任一产品,不享受此费率优惠。农业银行基金组合产品包括本公司旗下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87)。
二、 重要提示
1、上述活动解释权归农业银行所有。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者在农业银行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农业银行的规定。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9
网站:www.abchina.com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