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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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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2017-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7-082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或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公司大股东旗下万邦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资产。拟收购的标的资产所属医药制造行业,该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金额预计将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栋梁新材,证券代码:002082)自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8日公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2017年12月23日公布了《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公告日,公司确认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由于该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自首次停牌日起,公司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8年1月17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1月17日开市时起复牌,并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7-083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终止出售资产的概述及原因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栋梁新材”)于2017年6月28日与湖州有恒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恒铝业”)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将公司八里店镇六旺村厂区的资产转让给有恒铝业,转让对价为人民币49,438,659.00元(肆仟玖佰肆拾叁万捌仟陆佰伍拾玖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

现因市场发展情况变化,公司与有恒铝业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资产转让协议》,终止本次资产出售事宜,并于2017年12月29日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的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截至解除协议签署日,原转让资产事项已恢复原貌。

二、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终止出售资产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2017年度经营业绩,公司将针对上述情况,适时调整公司的发展战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特别说明

由于公司在签署上述《资产转让协议》时,对完成该项交易的不确定性估计不够充分,在此公司真诚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四、备查文件

1、《资产转让协议》的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