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及专户实施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修订)、《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及《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户”)投资运作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规定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包含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的规定,基金或专户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由投资者承担,从基金或专户财产中直接列支。由此,可能导致产品净值或实际收益降低,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
如果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并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切实履行资产管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手机银行渠道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场外前端收费模式下的部分基金自2018年1月1日起参加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费率的优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根据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办理相关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基金代码:255010)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基金代码:257010)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基金代码:253010)
国联安德盛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精选混合;基金代码:前端257020)
国联安德盛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势混合;基金代码:前端257030)
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红利混合;基金代码:前端257040)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基金代码:A类253020;B类253021)
国联安主题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混合;基金代码:257050)
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信心增益债券;基金代码:253030)
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2509)
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上证商品ETF联接;基金代码:257060)
国联安优选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优选行业混合;基金代码:257070)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基金代码:A类253060;B类:253061)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板(LOF);基金代码:162510)
国联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保本混合;基金代码:000058)
国联安中证医药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医药100指数;基金代码:000059)
国联安新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新精选混合;基金代码:000417)
国联安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通盈混合;基金代码:A类000664;C类:002485)
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001007)
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001157)
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添鑫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代码:A类001359、C类001654)
国联安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禧混合;基金代码:A类002365、C类002366)
国联安鑫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鑫悦混合;基金代码:A类002368、C类002369)
国联安科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科技动力股票;基金代码:001956)
国联安安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安稳保本混合;基金代码:002367)
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国联安双佳信用债券(LOF);基金代码:162511)
国联安睿利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睿利定开混合;基金代码:003362)
三、优惠活动方案
1、业务开通时间
费率优惠活动时间为2018年1月1日00:00至2018年3月31日24:00期间的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2、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办理上述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业务的,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率1折优惠;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签约定期定额投资,并在活动期间成功扣款的定期定额交易,享受定期定额投资1折费率优惠。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站:www.bankcomm.com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gtja-allianz.com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交通银行所有;凡涉及相关基金在交通银行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交通银行的具体规定;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业务如适用于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届时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仅就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前端模式)参与交通银行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不包括:
(1)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的申购费率;
(2)场内基金的申购费率;
(3)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场外前端收费模式下的部分基金自2018年1月1日起参加邮储银行申购费率的优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根据邮储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方式办理相关基金的申购业务,并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基金代码:253010)
国联安德盛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红利混合;基金代码:前端257040)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基金代码:A类253020)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基金代码:A类253060)
国联安安稳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安稳保本混合;基金代码:002367)
三、优惠活动方案
1、业务开通时间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2、基金申购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邮储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办理上述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的,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4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站:www.psbc.com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gtja-allianz.com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邮储银行所有;凡涉及相关基金在邮储银行办理申购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邮储银行的具体规定;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业务如适用于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届时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仅就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前端模式)参与邮储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不包括:
(1)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的申购费率;
(2)场内基金的申购费率;
(3)基金定投业务及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