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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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2017-12-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公告编号:临2017-129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减持后,公司股东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投资”)将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04),股东金石投资因自身业务发展需求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以不低于9.5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2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参考市场价格,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508,31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17年12月29日收到金石投资的告知函,金石投资于2017年12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减持后金石投资不再是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134P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管理

(二)减持时间、方式、数量及比例

(三)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该持股比例根据2017年12月公司实施重组后的总股本1,051,502,526股计算。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事项。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它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

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投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资本: 72亿元人民币

注册号码:91110000710935134P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管理

经营期限:2007年10月11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联系电话:010-60838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金石投资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金石投资自身业务发展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意向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金石投资未来12个月存在对兰石重装的股份继续减持的意向。根据2017年11月18日兰石重装公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金石投资拟于2017年11月18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以不低于9.5元每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0,250,000股,即不超过兰石重装总股本的1%。同时,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90日内,参考市场价格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0,508,311股,即不超过兰石重装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日,金石投资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700万股。金石投资将严格按照上述公告和有关规定减持兰石重装股份。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金石投资持有兰石重装49,932,017股,占兰石重装总股本4.75%,均为非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7年12月28日,金石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兰石重装非限售流通股17,000,000股, 占兰石重装总股本的1.6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金石投资持有的兰石重装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张佑君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