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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2018-0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72 股票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18-001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公司于2017年07月18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已届满,由于未达到价格预期,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事宜。

一、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亮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袁斌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博书先生,董事李彦庆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拟合计减持不超过1,680,67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501%,减持期间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窗口期不得减持)。相关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07月1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已届满,现就减持计划实施结果说明如下:自《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刘亮先生,袁斌先生,高博书先生,李彦庆先生均未发生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计划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均未发生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

2、本次计划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