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再次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8-001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再次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介绍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及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二、证书相关情况
企业名称: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1735000249
发证时间:2017年10月23日
有效期:三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公司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再次认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后,公司将连续三年(即2017年、 2018年、 2019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鉴于公司2017年度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认定福建省2017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闽科高[2017]22号)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