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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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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浙江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全域旅游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8-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001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浙江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全域旅游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康旅板块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康旅业务布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依法规范、深度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2017年12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荣盛康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康旅”或 “乙方”)与浙江省金华市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金华开发区全域旅游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及审批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荣盛康旅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上述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的审批情况

上述协议属于框架性的协议,具体内容尚待逐步落实。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及具体投资金额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范围:金华开发区约200平方公里,主要包含苏孟乡、秋滨街道、汤溪镇、罗埠镇和洋埠镇。甲方将以全域旅游和产业资源同乙方进行合作开发暨建设国际康养旅游度假区、大健康科技小镇及国际体育运动休闲小镇等项目。

(二)合作内容:双方确认将在合作范围内依托优越的自然、人文和产业资源,落实全域旅游、体育运动及大健康产业理念,打造国际康养旅游度假区、大健康科技小镇及国际体育运动休闲小镇,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服务、核心景区打造、特色旅游集镇开发、绿色科技产业园开发、产业资源引进、产业招商落位、产业发展孵化和培育服务等工作。

(三)合作方式:本协议签订后,乙方组建专业的管理运营团队,并在甲方指导下由乙方负责合作区域范围内的策划、规划设计与开发建设工作。待项目概念规划经甲方认可后,甲方开展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整、落实用地指标等工作,以满足项目需求,为乙方就本协议建设内容提供可持续开发的土地供应及政策支持(包含但不限于贷款、融资和共同招商等方面),具体项目的合作方式、落地内容另行签订协议。

(四)合作步骤:双方同意,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模式,对合作区域进行规划设计、投资开发和建设运营。双方共同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协调各政府部门对合作区域的打造进行统一调度、监督和协调,加快项目推进工作。

(五)在符合政策法律的前提下,甲方为乙方落实和争取政府专项资金、专项基金扶持及涉税类返还等各项优惠政策。合作期限内,凡国家或地方出台各项优惠政策,应给予落实和争取。

(六)乙方承诺以“高规格、高标准、高质量”对金华开发区全域旅游和产业开发进行打造,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着手成立项目公司并全面开展规划设计等工作。

(七)其他事项:本协议为双方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以实际签订的项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为准并执行。

三、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意义和影响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隶属于浙江省金华市,成立于1992年,1993年成为省级开发区,2010年晋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10月与金西经济开发区成建制整合,整合后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管辖面积251.65平方公里。经过多年精心打造,已成为金华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是金华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中心,是金华市本级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宜居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

通过本协议的签署,荣盛康旅将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作,依托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出的区位优势、优越的自然条件,以大健康、大农业、大文化、大旅游的新产业发展格局为指导,共同致力于金华开发区全域旅游项目的综合开发,打造完整的大健康产业体系和区域特色的大健康产业城。本次合作将使得公司深耕“长江经济带”的战略将更趋深入,同时在“长江经济带”区域的市场地位也进一步加强,为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取得更快、更好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同时也将给合作双方带来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协议的具体内容尚在逐步落实中,开发过程及未来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内容的落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金华开发区全域旅游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002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亚洲财富论坛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康旅板块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康旅业务布局,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2017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荣盛康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康旅”或 “乙方”)与亚洲财富论坛(以下简称“甲方”,其商标持有人为:亚洲财富会展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及审批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亚洲财富会展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泰达时代四号楼。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荣盛康旅与亚洲财富会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同时上述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的审批情况

上述协议属于框架性的协议,具体内容尚待逐步落实。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及具体投资金额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区域:中国西南地区四省一市(云南、贵州、四川、西藏、重庆)。

(二)合作方式:全面合作+“一事一议”。

(三)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3个项目)

1、昆明滇池西岸财富小镇:

依据甲方与昆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亚洲财富论坛永久会址暨国际财富小镇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精神,决定在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西岸打造国际财富小镇。地块位于白鱼口片区,紧邻滇池水岸,总面积2,113.05亩(1,408,708.21平方米),为政府储备用地。地块为坡地,地块内为建(构)筑物,有少量地上附着物(绿化苗木)。因滇池西岸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通过审批,按总面积约20%扣减地块内生态廊道及滇池保护界桩范围用地,净用地面积约1,600亩。小镇拟规划为:亚洲广场、财富论坛大厦、亚洲大剧院、钱币博物馆、亚洲金融产品交易中心、香格里拉大酒店、亚洲风情街、乐高亚洲乐园、托马斯主题乐园、泰迪农场、专科医院、医养公寓等会展业、休闲养生度假产业,具体根据片区相关规划确定。

双方拟合作模式为股权合作,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具体合作内容将依照双方后续签订的合作协议。

2、抚仙湖财富医养文旅小镇:

根据亚洲财富会员企业中秦信达(北京)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与亚洲财富另一家会员企业云南林大福旅游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内容,决定把云南林大福旅游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在抚仙湖在建的酒店及会议中心、别墅开发、旅游观光区开发整体项目转让给中秦信达(北京)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其中酒店及会议中心建设面积约10万平方米;别墅开发土地面积约400亩;旅游观光区开发面积8,500亩。

双方拟合作模式为项目整体转让,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具体合作内容将依照双方后续签订的合作协议。

(四)其它

1、乙方为甲方在中国西南地区四省一市文旅产业独家合作方。

2、本协议所约定的云南合作项目在乙方做了前期工作决策合作时,甲方给予优先。

3、乙方提出在西南地区开展业务推广时,甲方努力借助论坛的资源极大助推。

4、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六年内有效。

三、上述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意义和影响

亚洲财富论坛于2008年在亚洲多国政府及国内相关部委的指导下创办。论坛根生中国、立足亚洲、辐射世界,是亚洲各国与世界其他地区之间经济文化与商务合作的高端交流平台;是亚洲各国政、商、学、研、资等各界精英指点财富江山,激荡财智思想的饕餮盛宴,是以亚洲各国高层政要、地方首脑、驻华使节、企业领袖、专家学者、社会名流等为主体的高端国际组织。

通过本协议的签署,荣盛康旅将与亚洲财富论坛合作,在中国西南地区四省一市进行文旅产业方面的深度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昆明滇池西岸财富小镇、抚仙湖财富医养文旅小镇等项目。本次项目的合作是继荣盛康旅成功布局四川广汉三星堆文化旅游项目之后,在“大西南”区域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为康旅板块发展提供了更快、更好的动力,同时也将给合作双方带来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协议的具体内容尚在逐步落实中,开发过程及未来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内容的落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003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汇通—荣盛发展购房尾款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

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二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内容并经公司2017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11日、2017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18年1月2日收到本次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汇通”)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对平安汇通—荣盛发展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7】1502号)。现就上述无异议函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104】4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上证发【2014】80号)等有关规定,平安汇通—荣盛发展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二、上述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平安汇通应当按要求履行发行前备案程序,在完成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格式向上交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提交完整的挂牌转让申请材料。自上述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至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如发生影响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平安汇通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无异议函的要求,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购房尾款资产支持证券化二期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关于对平安汇通—荣盛发展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7】1502号)。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