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2016年度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2018-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1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2016年度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度,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骄阳”)100%股权。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徐蕾蕾签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徐蕾蕾承诺盛世骄阳2015年至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500万元、9,000万元、10,800万元。同时,盛世骄阳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运营收入比例指标(指运营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不低于45%、55%、65%。如盛世骄阳在业绩补偿期间实现扣非净利润或运营收入比例指标未达到承诺的,徐蕾蕾将向公司进行补偿。具体补偿办法详见《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 “第五节/二/(八)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标的资产原股东徐蕾蕾2015年度已完成业绩承诺,2016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155.78万元,完成率101.73%,达到业绩承诺;额外考核指标运营收入比例指标承诺不低于55.00%,实际完成为38.22%。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徐蕾蕾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徐蕾蕾需现金补偿3,294.98万元,该现金补偿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后,公司要求徐蕾蕾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该笔款项支付至指定账户。徐蕾蕾因个人资金周转的原因未能于2017年9月30日前筹集足够的现金对公司进行补偿,向公司提交书面承诺于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上述补偿款。

截至2017年12月30日,公司已收到徐蕾蕾支付的现金补偿款3,294.98万元,徐蕾蕾2016年度业绩补偿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