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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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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交所《关于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的公告

2018-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公告编号:2018-001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交所《关于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7年6月22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2017年6月7日和2017年6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2017-042和2017-046号)。

公司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660号),就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函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深交所对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且无异议。

二、公司应当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转让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无异议函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