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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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2018-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8-001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持计划

根据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首席执行官吴以芳先生2016年12月30日的书面通知,吴以芳先生拟自2017年1月3日(含当日,下同)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含港股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择机增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及/或H股股票,累计增持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2,000万元(以下简称“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18年1月2日收市,吴以芳先生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自2017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2日,吴以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含港股通)累计增持本公司755,900股股份(其中:443,900股A股股份、312,000股H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090万元(其中港币对人民币汇率按相关增持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截至2018年1月2日收市,吴以芳先生持有本公司995,900股股份(其中:683,900股A股股份、312,000股H股股份),占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2,495,131,045股)的约0.04%。

截至2018年1月2日收市,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吴以芳先生未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