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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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昌九农科南昌、如东基地产能搬迁合并的公告

2018-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ST昌九 公告编号:2018-001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昌九农科南昌、如东基地产能搬迁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昌九农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九农科”)南昌生产基地生产线将搬迁合并至如东生产基地(如东南天农科化工有限公司所属,注:昌九农科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如东农科”)。搬迁合并过程中,如东基地产能首期将增加至年产5万吨。搬迁合并完成后,昌九农科还将根据丙烯酰胺市场需求的具体情况将昌九农科总体产能填平补齐至6万吨,即与南昌、如东基地现有总产能持平。

昌九农科关于本次南昌、如东基地生产线搬迁合并所需的拆卸、运输、安装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同时预计将发生一定员工安置成本,对公司财务数据存在一定影响。

本次生产线搬迁合并对公司全年经营数据及财务报表的实际影响尚待进一步确认,具体以年度会计师审定数据为准。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搬迁合并存在生产供应风险、搬迁损失风险、并网运行风险、其他风险。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昌九农科《关于昌九农科南昌、如东基地产能搬迁合并的报告》,昌九农科计划将南昌基地生产线搬迁合并至如东农科如东生产基地。具体情况如下:

一、 生产线搬迁合并情况概述

(一)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化工企业“退城进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离城镇人口密集区的政策要求,全面提升公司整体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合规水平,促进昌九农科丙烯酰胺生产线一体化整合,优化昌九农科资产结构,提高昌九农科生产效率、减少成本消耗,全面改善昌九农科经营、财务状况,昌九农科决定将南昌基地丙烯酰胺生产线搬迁合并至如东农科如东基地厂区。搬迁合并完成后,昌九农科还将根据丙烯酰胺市场需求的具体情况逐步将昌九农科总体产能填平补齐至6万吨。

(二) 本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生产线搬迁合并基本情况

(一) 南昌基地、如东基地基本情况

1. 昌九农科丙烯酰胺南昌基地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濡溪村,南昌基地始建于1999年10月,初始设计产能为1万吨/年并于2000年5月建成投产。随着不断发展,南昌基地产能从逐步扩建至4.5万吨/年。2011年5月,南昌基地的1.5万吨转移至如东生产基地。因此,截止目前,南昌基地的产能为年产3万吨。由于丙烯酰胺市场竞争激烈,南昌基地开工率常年不高,2016年南昌基地实际开工率约为65%。

2. 昌九农科丙烯酰胺如东基地位于江苏省如东县长沙镇洋口港开发区,2010年,为适应国家关于化工企业搬入工业园区的政策要求,同时为产能扩张拓展发展空间、降低企业到港运输成本等,昌九农科组建如东南天农科化工有限公司并投资建设如东基地,并于2011年5月建成3万吨/年丙烯酰胺生产线(含南昌基地2011年搬迁合并的1.5万吨/年生产线)。截至目前,如东基地生产线产能为3万吨/年。由于丙烯酰胺市场竞争激烈以及两地产能平衡需要,2016年如东基地实际开工率约为90%。为适应昌九农科未来发展需求,如东基地预留了部分工业用地,最大荷载产能可以扩建至10万吨/年。2017年,如东基地启动了丙烯酰胺晶体产能扩建工程,并计划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丙烯酰胺水剂产能,可以直接承接本次搬迁合并的部分产能。

3.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昌九农科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总资产为27,527.06万元,总负债为10,826.98万元,净资产16,700.08万元,资产负债率39.33%;其中如东农科总资产总资产为18,343.46万元,总负债为9,345.86万元,净资产8,997.60万元,资产负债率50.95%。

(二) 生产线搬迁合并基本实施方案

1. 迁址地点:昌九农科拟将昌九农科南昌基地3万吨/年丙烯酰胺生产线从当前的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逐步搬迁至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洋口港开发区,该选址使用如东农科现有厂区,可以直接利用厂区部分土地、供电、供水、蒸汽、环保等公用设施。

2. 产能合并计划:将南昌基地现有3万吨/年丙烯酰胺产能生产线全部搬迁转移至如东基地,搬迁合并过程中,如东基地产能首期将增加至年产5万吨。搬迁合并完成后,昌九农科还将根据丙烯酰胺市场需求的具体情况逐步将昌九农科总体产能填平补齐至6万吨,以保证搬迁合并前后设计总产能不发生重大变化。本次搬迁合并计划不涉及新增产能。

3. 进度安排:为保障市场供应,搬迁合并将依据昌九农科南昌基地实际运转情况逐步减产,力争6个月内完成生产线拆卸、运输、组装及调试工作。

4. 项目用地:本次生产线搬迁合并用地为如东基地待开发用地,不涉及新增工业用地需求;南昌基地土地及厂房均从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不涉及工业用地调整事项。

5. 投资估算:经昌九农科经营管理层测算,本次搬迁合并预计发生搬迁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主要用于设备拆卸、运输及安装。因本次搬迁合并而产生的员工安置成本需以实际确定结果为准。

6. 资金筹措:昌九农科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7. 其他事项:依据国家、江西省关于“退城进园”、“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产业结构调整等政策要求,昌九农科南昌生产线搬迁合并可能享受部分政策优惠,昌九农科将与地方政府积极接洽,但是否最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或条件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 生产线搬迁合并的建设条件

本次生产线搬迁合并至如东基地位于江苏省如东县长沙镇洋口港开发区,所在工业园区三通一平、配套设施完善,不存在搬迁合并的障碍。搬迁合并的生产线将直接利用如东基地公用设施和自建部分公用工程,同时,如东基地将就搬迁合并生产线新增需求相应增加建设厂房及污水处理池,确保搬迁合并生产线的供水、供电、蒸汽、排水、蒸汽等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四) 环境保护

1. 本次搬迁合并生产线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原材料丙烯腈储罐属重大危险源,昌九农科及如东农科将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规和“三同时”的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及相关设施,环保处理能力和工艺以保障如东基地搬迁合并产能为标准;建设完成后,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标准范围内。发酵废气可不经处理直接外排,浓缩、干燥废气经旋风分离器进行分离、尾气洗涤塔洗涤后,能实现达标排放。针对噪音污染,计划采取隔声、消声、隔振、减震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外处噪声值能满足标准要求。废渣为生物蛋白及少量废弃菌丝体,投入污水站处理,对外部环境无影响。

2. 搬迁合并生产线的选址为当地正规工业园区,远离居民居住区,达到安全距离标准。昌九农科将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制定了应急预案,完善储罐区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搬迁合并生产线安全、消防措施尽早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五) 生产线搬迁合并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1. 南昌基地生产线建成投产多年,自动化、智能化程度相对较低,能源综合利用率、开工率偏低,南昌配套设施逐步老化、陈旧,环保、消防、安全风险持续累积,为公司持续经营发展埋下隐患,因此,尽快转移生产线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根据地方政府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离城镇人口密集区的安排部署,昌九农科南昌基地位于当地人口密集区,需要逐步搬迁改造。同时,南昌基地安全生产许可证将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预计到期延期许可难度较大,需尽快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之前做好产能转移工作,以尽量减少产能转移切换导致的公司减产影响。

2. 两地生产线搬迁合并之后,有助于减少降低两地生产的管理、运行成本,提升管理效率,有助于缓解两地生产、两地开工率均不饱和的状态,同时利用如东基地现有部分公用设施比如环保、供电、供水、蒸汽、土地等,促进丙烯酰胺生产的一体化整合管理,提升规模效益。

3. 如东基地是昌九农科生产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基地位于江苏省如东县长沙镇洋口港开发区,毗邻洋山港,原材料及进出口运输优势明显,同时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齐备,能够有效解决公司环保、安全、消防合规程度不高的问题,降低公司合规风险。

(六) 生产线搬迁合并的财务可行性分析

南昌基地生产线搬迁合并至如东基地后,昌九农科丙烯酰胺整体产能维持不变,而如东基地的产能从3万吨/年提高到6万吨/年,生产基地合二为一,生产综合利用率得到提高,每年预计将减少人工费用以及制造费用,丙烯酰胺产品单位成本下降约1~3%,一定程度增加了昌九农科产品的竞争能力,具有财务可行性。

三、 生产线搬迁合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昌九农科系公司唯一在产的子公司,昌九农科南昌基地生产线搬迁合并将直接影响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具体如下:

1. 产能方面:短期来看,昌九农科总体产能在搬迁合并过渡期内短暂下降,经初步测算,公司生产线搬迁合并时间预计为6 个月左右,本次生产线搬迁合并将可能导致公司丙烯酰胺全年总产能下降15-25%左右,在此期间,如东农科将适当依据市场供给情况增加如东基地现有生产线的开工率,以尽量弥补搬迁合并产能期间的减产量。长期来看,由于昌九农科整体产能搬迁合并至如东基地,将保持现有两地合并产能不变,不会对昌九农科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 经营方面:本次生产线搬迁合并将短暂影响丙烯酰胺产能,但并不会改变昌九农科丙烯酰胺总体产能规划;在客户需求及行业竞争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下,南昌基地搬迁将导致丙烯酰胺供给减少,可能会影响丙烯酰胺价格适当上调,不排除存在一定程度提高公司产品利润率的情形。因此,综合来看,本次生产线搬迁合并不会对昌九农科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 财务方面:昌九农科预计本次生产线搬迁合并将直接产生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搬迁费用,主要用于设备拆卸、运输、安装及调试;同时,南昌基地员工安置亦会产生一定成本(以实际支出为准),该部分成本或支出将相应影响上市公司合并损益;本次生产线搬迁合并后,公司丙烯酰胺产品单位制造成本会有所降低,将对上市公司合并损益存在一定积极影响。

4. 本次生产线搬迁合并对公司全年经营数据及财务报表的实际影响尚待进一步确认,具体以年度会计师审定数据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昌九农科生产线搬迁合并工作,并认真做好风险预判及应对工作。

四、 生产线搬迁合并风险分析

1. 生产供应风险。南昌基地生产线搬迁合并至如东基地后,全部依靠如东基地生产,如发生不可预见的生产事故,可能直接影响公司丙烯酰胺供应;搬迁合并未根本改变市场丙烯酰胺供需状况,不排除搬迁合并后因市场需求增减相应调整如东基地开工率的情形以适应市场发展;如东基地生产成本有所降低的同时,由于如东基地距离内地市场较远,将可能相应增加公司销售运输成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昌九农科生产线搬迁合并工作,要求昌九农科合理应对产能及产品价格波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如东基地持续稳健经营。

2. 搬迁损失风险。南昌基地生产线搬迁合并后,除主要设备搬迁再利用外,还有少量附着物、设备等无法搬迁或再次利用,存在一定搬迁损失;相关生产线涉及专业化工设备拆卸、组装、运输,两地距离较远,搬迁合并周期较长,可能发生拆卸组装、交通运输事故或相关损失。公司将密切关注昌九农科生产线搬迁合并工作,要求昌九农科科学制定搬迁合并方案及各项应急预案,尽量降低搬迁合并过程中的搬迁损失或风险。

3. 并网调试风险。两地生产线合并运转之后,还需要并网运营,存在设备调试、运行失败、调试期超出预期导致相应损失的风险。公司将督促昌九农科、如东农科加强业务沟通协调,统筹规划、科学决策,尽量降低并网调试带来的相关风险。

4. 其他风险。南昌基地涉搬迁合并后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地方政府协商政策性优惠、与相关供应商解除长期供应或服务合同、南昌基地员工安置尚需进一步沟通,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等,可能影响本次搬迁合并工作。公司将督促昌九农科依法办理相关事宜,尽量降低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搬迁合并的进展情况,督促、协调各方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公司将及时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相关进展,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 昌九农科关于南昌、如东基地产能搬迁合并的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0228 证券简称:*ST昌九公告编号:2018-002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昌九集团计划自2018年1月3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累积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九集团”)的通知,昌九集团计划自2018年1月3日起6个月内,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增持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增持主体名称: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

2.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江西昌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43,980,000股,持股比例为18.22%。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增持目的:基于对昌九生化未来发展的信心,目的在于支持昌九生化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结合昌九生化股价情况,昌九集团决定进行本次增持计划。

2. 增持股份种类:昌九生化A股。

3. 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自2018年1月3日起6个月内增持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低于4,826,400股。

4. 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价格不设价格区间。

5. 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根据昌九生化价格波动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自2018年1月3日起6个月内完成增持。

6. 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 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3. 昌九集团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4.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昌九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督促昌九集团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