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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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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8-01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2018年1月3日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2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9位,截止到2018年1月3日收到董事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与德清朴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组建融合媒体投资基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联合德清朴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组建融合媒体投资基金“朴华融合媒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以股权方式投资省级IPTV集成播控平台,兼以投资IPTV核心产业链相关项目。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形式,中视传媒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亿元。基金以双普通合伙人模式进行管理,中视传媒新设独资子公司作为基金双普通合伙人之一。新设独资子公司出资100万元,与合作方德清朴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管理合伙事务。目前基金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相关具体事项明确并签署基金合伙协议后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临2018-02)。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关于成立独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成立独资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之一,与德清朴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管理“朴华融合媒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合伙事务。新设的独资子公司名称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视融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注册资本1000万元。目前子公司尚未成立,公司将在相关事项确定后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关于投资省级IPTV集成播控平台专项基金项目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在推进融合媒体投资基金组建的同时,由中视传媒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华惠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出资额不超过5,000万元,管理费及其他预留费用总额不超过900万元。目前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相关具体事项明确并签署合伙协议后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临2018-03)。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四、《关于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保证资金安全及正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使用不超过1亿元资金,选择国有股份制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购买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上述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委托理财方案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配置资金资源。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高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9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8-02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参与发起设立融合媒体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联合德清朴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朴华融合媒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1亿元。

●基金拟采用双普通合伙人模式进行管理,公司拟新设独资子公司,作为双普通合伙人之一共同管理合伙事务。新设独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拟出资1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目前基金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相关具体事项明确并签署基金合伙协议后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而无法登记备案成立的募集失败风险;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运营风险及资金损失风险,不能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取决于投资对象的经营状况,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基金存在流动性风险、税收风险及法律与政策风险以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视传媒”或“公司”)拟联合德清朴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盈投资”),共同发起设立融合媒体投资基金“朴华融合媒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基金”),以股权方式投资省级IPTV集成播控平台,兼以投资IPTV核心产业链相关项目。基金总规模拟为人民币20亿元,首期10.02亿元。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形式,公司拟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亿元,占首期基金目标认缴金额的9.98%,剩余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出资。基金拟采用双管理人模式,公司拟新设独资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国视融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国视融媒”),注册资本1000万元,拟出资100万元,作为双普通合伙人之一与朴盈投资共同管理合伙事务。目前,基金合伙协议尚未签订。

(二)对外投资的审批情况

2018年1月3日,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合伙人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1、朴盈投资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16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德清县舞阳街道塔山街901号1幢1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德清朴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共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备案登记情况:朴盈投资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登记为基金管理人,具有募集、管理私募基金的从业资格,登记编号P1060010。

2、国视融媒

拟注册资本:1000万元

拟注册地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暂定)

目前公司新设独资子公司“国视融媒”尚未成立,待相关事项确定后,中视传媒将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

(二)有限合伙人

1、中视传媒;

2、德清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朴华基金”)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8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德清县舞阳街道塔山街901号1幢1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德清朴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

备案登记情况:朴华基金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基金管理人为朴盈投资。

管理类型:受托管理

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其他合伙人。

(三)朴盈投资、朴华基金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未与公司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基金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朴华融合媒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设立时间:暂未设立

主营业务范围:以股权方式投资省级IPTV集成播控平台,兼以投资IPTV产业链相关项目。

基金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朴盈投资和国视融媒,朴盈投资与国视融媒共同管理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为朴华基金、中视传媒、其他投资方。

基金规模:目标认缴金额拟人民币20亿元,首期10.02亿元。其中,中视传媒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亿元,占首期基金目标认缴金额的9.98%,剩余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出资。

存续期限:存续期为4+4+1+1年。基金投资期为基金募集完成日起4年;投资期届满日起4年的期间为基金的退出期;根据基金经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基金可以缩短或延长退出期,延长不超过两次,且每次延长不超过1年。

投资目标及方式:以股权方式投资省级IPTV集成播控平台,兼以投资IPTV核心产业链相关项目。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收益分配:目前基金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签署基金合伙协议后披露相关内容。

资金退出方式:基金所投资的省级播控平台,可在标的公司IPO上市退出,或与上市公司重组后实现退出;基金所投资的IPTV产业链项目,根据其特性通过独立IPO或与上市公司重组并购等方式实现退出。

2、基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基金尚未设立。

3、其他情况说明

(1)基金合伙协议尚未签订,上述基金内容为各方初步约定,具体以正式签订的基金合伙协议为准。

(2)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亿元参与投资设立基金,在基金设立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不会发生变更,公司仅作为有限合伙人获取投资收益,对公司2018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尚无法判断。

(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新设的独资子公司“国视融媒”将合并报表。

四、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基金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相关具体事项明确并签署基金合伙协议后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鼓励文化产业、三网融合、媒体融合和新媒体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以及关于IPTV行业的指导规划,IPTV行业已经从原本的边缘化媒体业务逐步成为广电与新媒体融合发展实现战略转型的重要抓手。过去三年来,IPTV用户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37.1%,2016年更是达到了89%的高速增长。截至2017年上半年,全国IPTV用户规模已达到1.03亿,全国固网宽带总数3.06亿,IPTV用户占宽带用户总数33.66%。全国IPTV用户规模预计2019年将突破2亿大关,超过现有有线电视用户规模。基金未来将聚焦于省级融合媒体平台以及相关IPTV核心产业链项目,拟投资的标的公司主要是经地方省级电视台授权在本省独家开展IPTV业务的播控平台,属于国有传统媒体行业,作为具有意识形态特殊属性的重要产业,由于其经营模式的特殊性,受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严格监督、管理,经营准入门槛和投资门槛都非常高,具有区域竞争优势。IPTV等广电新媒体业务具有轻资产运行的特点,行业整体盈利能力较强。同时,因其具备新媒体、“互联网+”等多个资本市场投资者关注的热点概念,更易得到资本市场的认可。基金可在标的公司IPO上市后或由上市公司重组后退出,实现相关投资收益。公司本次参与发起设立融合媒体投资基金,是公司在媒体融合领域产业布局的积极探索,有利于公司分享IPTV行业高增长,拓展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推动和深化公司的战略转型。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环境变化的风险:IPTV的生态链尚未形成一个稳定的结构,当视频服务逐步成为电信运营商通讯服务的基础产品后,在IPTV业务的利益划分上,广电和运营商还存在博弈空间。内容永远是视频服务领域的核心,互联网巨头加速布局内容,导致内容领域门槛越来越高,竞争越来越激烈。移动视频的迅猛发展,对于IPTV如何兼顾手机端和电视端的互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2、政策与体制变化的风险:未来目标公司所属的广电新媒体行业发展受广电总局、工信部、文化部等多个部门的严格监督和管理。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对行业市场准入和经营等均制定了严格的监管措施,但随着新媒体业务的创新发展,新业态的不断出现,市场竞争势必加剧,从而可能对未来目标公司全面经营发展新媒体业务产生影响。

3、退出风险:尽管基金未来投资的省级融合媒体平台项目基本面良好,但IPO退出渠道受国家相关政策和行业监管规定等因素影响较大,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4、基金设立尚处于筹划阶段,基金合伙协议尚未签订,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尚未实际出资,基金后续的设立、基金份额的募集尚存在不确定性。

5、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而无法登记备案成立的募集失败风险;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运营风险及资金损失风险,不能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取决于投资对象的经营状况,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基金存在流动性风险、税收风险及法律与政策风险以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通知要求,按分阶段披露原则,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8-03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认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华惠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华惠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份额,基金目标认缴金额人民币 20,430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目前基金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相关具体事项明确并签署基金合伙协议后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风险提示:公司参与基金份额认购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不会发生变更,公司仅作为有限合伙人获取投资收益,对公司2018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尚无法判断。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华惠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专项投资于省级融合媒体平台项目。认购出资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管理费及其他预留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目前,合伙协议尚未签订。

(二)对外投资的审批情况

2018年1月3日,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合伙人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德清朴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16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德清县舞阳街道塔山街901号1幢1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德清朴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共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备案登记情况:朴盈投资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登记为基金管理人,具有募集、管理私募基金的从业资格,登记编号P1060010。

(二)有限合伙人

1、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德清朴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3、其他合伙人。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华惠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设立时间:2017 年 11 月 13 日

3、企业性质:有限合伙

4、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 1 号办公楼十二号 1812

5、基金目标认缴金额:人民币 20,430 万元

6、执行事务合伙人:德清朴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8、投资方向:专项投资于省级融合媒体平台项目。

9、运营情况:合伙企业为新设公司,尚未开展经营业务。

10、备案登记情况:合伙企业尚未办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

四、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合伙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相关具体事项明确并签署合伙协议后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基金未来将聚焦于省级融合媒体平台项目,致力于新媒体产业链资源布局及产业链生态整合。随着媒体融合的进一步深化和新媒体行业的发展,作为具有意识形态特殊属性的重要产业,由于其经营模式的特殊性,受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严格监督、管理,经营准入门槛和投资门槛都非常高,具有区域竞争优势,行业整体盈利能力较强。公司本次投资认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朴华惠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是公司在媒体融合领域产业布局的积极探索,有利于公司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有利于推动和深化公司的战略转型。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认购基金份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不会发生变更,公司仅作为有限合伙人获取投资收益,对公司2018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尚无法判断。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环境变化的风险:省级融合媒体平台项目受广电总局、工信部、文化部等多个部门的严格监督和管理。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对行业市场准入和经营等均制定了严格的监管措施,但随着新媒体业务的创新发展,新业态的不断出现,市场竞争势必加剧,从而可能对目标公司全面发展新媒体业务产生影响。

2、退出风险:基金专项投资于省级融合媒体平台项目,由于受到国家相关政策和行业监管规定等因素影响,IPO退出渠道受各种因素影响较大,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3、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运营风险及资金损失风险,不能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取决于投资对象的经营状况,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基金存在流动性风险、税收风险及法律与政策风险以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通知要求,按分阶段披露原则,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