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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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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8-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编号:临2018-001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正在筹划资产购买的重大事项,经与有关各方论证,该事项对我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19日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披露的《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5)。2017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2),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30 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2017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1),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8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2017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5),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预计将于2018年2月28日前复牌。公司分别于2017 年10月26日、2017年11月2日、2017年11月9日、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7日、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1日披露《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1、临2017-043、临2017-044、临2017-048、临2017-049、临2017-054、临2017-055、临2017-058、临2017-060)。

2017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2017年12月2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两个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披露的《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6)。2017年12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2017年12月2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两个月。

2017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投资者说明会,并于2017年12月23日披露《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1)。

2017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2017年12月2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两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披露的《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同有关各方开展进一步磋商协调工作。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在对本次重组方案进行论证并开展尽调工作,拟聘请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作为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其他相关中介机构的聘请也在进行中。但鉴于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且涉及海外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还在进一步的协商沟通中。按照哈尔滨市国资委要求,为保证哈药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哈药股份、人民同泰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须在获得哈尔滨市国资委事前审核同意后再行对外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还在进展过程中,现阶段交易各方尚未达成具有约束力的交易协议或框架性协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