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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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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8-00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8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1月3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李德华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1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8年1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1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8年1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提出综合授信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具体以银行批复为准)。

为了便于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经审计最近一期总资 产值的30%额度范围内办理上述授信合同项下贷款合同的签署及其他相关事宜 (按照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过该额度时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2018年1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四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8-002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8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于2018年1月3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陈顺芹以通讯方式表决),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的实际状况,对提高公司的竞争力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1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合理、高效利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亦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8年1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四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8-003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 2018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9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8,787,182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人民币8.74元/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31,869.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4,618,100.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210006)。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6,431,102.7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及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拟变更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为“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该项目原计划投资39,29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8,174.00万元,建设周期为36个月,拟投产以食盐包装、药品包装为基础的智能包装产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原募投项目尚未投入资金,未产生效益,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8,180.6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18,174.00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6.69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1、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中丰田光电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丰田”)主营业务为镭射转移膜/纸、镭射复合膜/纸、猫眼复合纸、直镀纸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其生产的镭射复合转移膜及纸张,广泛应用于烟、酒、日化、装饰材料等领域。目前中丰田的产品除供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还积极开拓了一系列国内外客户。

自公司2013年全资收购中丰田以来,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随着公司在包装行业的整合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及防伪需求持续深化,中丰田自身的市场开拓能力进一步提高,原有激光镭射纸膜产品的产能已趋于饱和,在销售旺季已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形;其次,为了满足重点客户的临时产品需求,公司尚须保持一定数量的机动产能方能达到客户要求,在此背景下,公司激光镭射纸膜产品产能不足的矛盾已经非常突出,急需在现有基础上扩充产能。

另外,中丰田在镭射复合膜/纸等领域耕耘多年,已经积累了雄厚的技术基础和研发实力,拥有丰富的设计开发经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已具备扩充产品线的实力。经考察周边市场,医药包装及材料需求广阔,若通过加大专业生产的工程建设及配套设施的投入,将可使中丰田为客户提供除镭射纸膜产品外的整体包装解决方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客户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根据公司的《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年-2020年)》,公司将着力改变单一产品结构,快速推进高端智能产品包装,重点发展电子消费品、食品、日化品、药品等产品包装,力争到2020年非烟标产品销售收入占公司包装印刷收入的30%左右,成为公司包装印刷板块的第二支柱板块。中丰田在做好现有激光镭射纸膜产品研发生产的同时,积极开发医药包装材料产品,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2、市场变化的需要

2016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系列公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是公司根据当时市场环境、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决策,该项目主要将RFID技术运用在食品包装、药品包装、保健品包装上,拟通过RFID嵌入包装,实施物联网在智能包装中的应用,建成RFID电子标签、RFID智能包装和新型包装材料的生产基地。

自制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到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已逾一年。在此期间,根据《盐业体制改革方案》要求,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针对贵州省食盐市场新的变化,公司及该项目的合作单位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重新论证该项目的行业发展趋势、产品竞争情况、项目市场前景等,将围绕客户的实际需求制定新的业务战略。公司将会依据 “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重新论证分析市场情况,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更好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尽早获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经慎重研究决定,公司拟将“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变更为“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项目名称: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劲嘉股份全资子公司中丰田光电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星汉路15号

项目建设周期:36个月

项目投资金额:18,595.91万元(以原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投入,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投入)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金额18,595.9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金额为8,689.91万元,包括厂房新建和更改以及配套项目;铺底流动资金1,848.00万元;设备投资8,058万元,包括以下四个部分:设备改造,增加新的产能以满足生产;通过设备升级,提高环保水平和生产效率;更换匹配智能生产的机器设备;新增设备,以满足新产品的生产。

项目投资计划: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背景

本次项目投资包括镭射纸/膜、医药包装材料等,其中镭射纸/膜项目为在原有产品基础上增加产能和改善技术,医药包装材料属于公司投资发展的新产品。本次投资项目均为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符合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市场前景良好。

目前,中丰田的镭射膜/纸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无法完全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需求,产能不足的矛盾已经非常突出。另外,公司必须保持一定量的机动产能,以满足重点客户的临时产品需求。本次项目完成后,将有效解决公司产能不足的问题,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供动力与保障。

公司发展医药包装材料项目,可以充分利用公司在包装行业的技术优势,为公司增加新的产品类型,符合公司在《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年-2020年)》中提出的做大做强包装行业及大健康行业的发展战略。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分析

(1)保障内部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

对中丰田现有镭射复合转移膜及纸张等产能进行扩充,能够有效保证公司集团内部材料供应的稳定性,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充分发挥产销一体化优势,是公司进一步资产整合和战略布局的需要,是充分整合资源实现整体价值最大化的需要。

(2)提升公司在大包装及大健康产业的竞争优势

本项目基于公司的产业优势,投资包括镭射纸/膜、医药包装材料等项目,进一步拓宽产品的应用领域,有利于公司增强在烟草产业链的综合服务能力,能够为医药包装行业的发展做有力支撑,对进一步做大做强主营业务能起到促进作用,符合公司的发展趋势。

(3)贯彻公司发展战略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在《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20年)》中提出的重点做大做强包装产业的战略规划。根据公司战略规划,未来公司将重点投资发展电子消费品、食品、日化品、药品等产品包装,形成公司包装印刷板块的第二支柱。本项目投资于医药包装材料产业,有利于公司拓展产品结构,是公司《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贯彻与实施。

3、项目选址

本项目在中丰田原有厂房土地上进行厂房新建和改造,不涉及新增土地。

4、本项目涉及的备案和环评工作正在进行中。

5、风险提示

(1)政策变动风险

如果我国在未来几年推出更加严格的控烟政策和措施,卷烟市场将受到不利影响,卷烟产业链上的企业将受到冲击,公司作为烟草行业的上游供应商,生产经营面临一定的风险。

(2)市场风险

虽然变更的募投项目经过了可行性研究论证,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如果遇到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会给项目盈利水平带来较大的影响,可能导致项目达不到预期的收益水平。

(3)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变更的募投项目其所面临的市场、技术、经营管理、政策等因素引致的风险发生变化,新项目尚需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在项目建设等具体实施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为30,372.70万元(不含税),年均税后利润为3,335.87万元,项目预期效益良好(经济效益分析数据是公司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初步估算的结果,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综合市场外部环境及公司内部战略定位作出的谨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大包装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对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将起到重要作用。

本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的实际状况,对提高公司的竞争力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变更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符合广大投资者利益,使募集资金的运用更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四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8-00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2018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为了达到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效益,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9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8,787,182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人民币8.74元/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631,869.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4,618,100.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210006)。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6,431,102.7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

2、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三、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本次调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拟调整建设内容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为“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该项目原计划投资52,2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2,200.00万元,建设周期为36个月,本项目拟建成RFID嵌入式包装的物联网支持系统,建设完善智能包装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寻址及个性化定制系统以及垂直物联网系统,同时也将建设配套的RFID包装功能线下体验中心及RFID嵌入包装技术的研发中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1,711.62万元,该募投项目为公司的包装产品和包装生产提供物联网支撑系统,不进行效益测算。

(二)调整募投资金项目建设内容的原因

1、云计算技术快速发展的需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是公司根据当时的物联网、云计算技术发展水平,结合公司战略作出的规划,自公司制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时间跨度已逾一年,期间,物联网、云计算技术快速发展,私有云产品等相关产品变得更加成熟,项目软、硬件产品采购费用有所降低,原规划中所需的支持系统的开发成本有所降低。相应节省的资金可投向符合该项目发展需要的方向。

2、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的需要

由于公司包装业务的快速发展,现有的信息化程度无法完全满足需求,依据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的需求,建设高标准、智能化的物联网研发运营服务中心,有利于支撑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的研发和运营,实现包装智能化,企业信息系统的高度信息化、一体化,制造系统的数码个性化,大数据应用化,为上下游产业链的赋能提供运营和孵化场所,形成大包装生态圈。

为了合理、高效的使用募集资金,经慎重研究决定,公司拟对“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各子项目建设费用进行调整,增加建设“物联网研发运营服务中心”。

四、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基于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劲嘉股份

项目投资金额:52,200万元(以募集资金投入52,200万元)

项目投资计划:

项目原投资计划如下

变更后的投资计划如下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的建设投资金额52,200万元,其中支持系统开发及软硬件购置投资金额为12,000万元,包括私有云和平台软件的建设与开发;垂直物联网系统及个性化定制系统设备购置8,000万元,包括云端制造系统和垂直物联网系统;场景应用及研发中心投资12,200万元,包括场景应用的开发与推广、RFID包装功能线下体验中心及RFID嵌入包装技术的研发实验室的建设;物联网研发运营服务中心投资20,000万元,包括物联网研发运营服务中心新建以及配套项目,满足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研发、平台部署、运营的场地需求。

“物联网研发运营服务中心”在深圳市松岗燕川劲嘉工业园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增土地,该子项目包括物联网研发运营服务中心大楼土建工程新建、运营场所装修及智能楼宇建设以及配套项目,建筑面积约为48,0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7,500平方米,并建设智能包装生产区、RFID技术研发中心和智能包装信息服务中心,形成智能包装商品研发及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对内部管理、信息系统的改造,建立从外到内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实现包装智能化,企业信息系统的高度信息化、一体化,制造系统的数码个性化、大数据应用化。

本项目涉及的备案和环评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市场情况而进行的必要调整,能够更好地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更好的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提升公司市场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提供强有力保障。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合理、高效利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亦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符合广大投资者利益,使募集资金的运用更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劲嘉股份此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安排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四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8-005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劲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8年1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1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第一次会议决议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

7、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楼董事会会议室。

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月22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议案1、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刊登在2018年1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8年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3、现场登记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6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2实行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联系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6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 86708116

传 真:0755-26498899

联 系 人:李晓华、何娜

E-mail:jjcp@jinjia.com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1”,投票简称为“劲嘉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2018年1月30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 19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弃权或者回避并在相应栏内划“√”;

2、赞成、反对、弃权或者回避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联系电话: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