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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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8-00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月3日上午十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601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代)吴远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聘请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合约期至2016年度止,公司拟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经公司审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能力和执业经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详细内容请见于同日披露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8—00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18年1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会议决议召集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22日下午三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月21日—1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1日下午3:00至2018年1月2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1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6楼公司601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2.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1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地点: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须于2018年1月19日9:00—17:00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

电话:0755—26990000-8880/8957 传真:0755-26722666

邮编:518057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贺磊/证券事务代表 刘道榆

邮箱:helei@coship.com/liudaoyu@coship.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等;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2;投票简称:同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 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