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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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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

2018-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1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与深圳润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景资产”)发起设立润景仁智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基金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并购基金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润景资产出资2,000万元,后续资金的募集,将由润景资产负责引入其他劣后级或优先级有限合伙人。

本次事项已经2017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17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2017年10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2017-077)。现将本次设立基金的进展事项公告如下:

近日,公司收到通知,本次产业并购基金已经取得了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如下:

名称:珠海润景仁智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商事主体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1412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润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年生)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3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私募基金应及时在中国证劵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基金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名称:深圳润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

法定代表人:李年生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674638A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实际控制人:王峰松

王峰松,1982年11月出生,东北财经大学金融与证券专业毕业,2002年开始从事外贸业务,业务涉及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与跨境电商等业务领域。曾任职商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一职。2006年开始从事投资业务,行业领域涉及锂电池行业、影视传媒、大健康医疗等。2016年任职深圳润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登记备案情况:润景资产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2017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63935。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润景资产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公司除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委派董事或高管在基金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之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在基金任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亦不在基金任职。

(二)有限合伙人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939595288

住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六路2180号旭日小区1幢108室

2、陈俊荣

证件号码:350321********2612

住所(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下横山村横东5号

陈俊荣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

三、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一)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普通合伙人深圳润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总认缴出资2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2%。

首期实缴出资0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应于2037年12月31日前缴足。

有限合伙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8000万元,总认缴出资8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8%。

首期实缴出资0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应于2037年12月31日前缴足。

有限合伙人陈俊荣以货币出资90000万元,总认缴出资90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90%。

首期实缴出资0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应于2037年12月31日前缴足。

(二)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均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与分担。

(三)合伙事务的执行

有限合伙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深圳润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深圳润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李年生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更换。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 通过的表决办法。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入伙与退伙

新合伙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时,合伙企业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规定分担亏损。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五)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 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系统,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七)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次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主要目的是借助专业团队,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的优势,为公司拓宽投资渠道,有助于公司未来并购优质项目,加快发展步伐,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2、存在风险

产业并购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监管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以下风险:

(1)存在产业并购基金投资的项目在并购实施中可能存在因政策调整、市场准入限制等导致无法收购的风险;

(2)存在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的项目经营成果低于预期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短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发生实质影响;从长远看,将对公司今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注意事项

后续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珠海润景仁智营业执照;

2、珠海润景仁智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