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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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富
中证100 A份额办理定期份额
折算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2018-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8年1月2日为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基金简称: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分级A,场内简称:国富100 A,基金代码:150135)、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基金简称:国富中证100指数增强分级,场内简称:国富100,基金代码:164508)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7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8 年1月4日国富100 A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8年1月3日的国富中证100 A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 元),即1.000元。由于国富中证100 A份额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8年1月2日的收盘价为1.024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74元(四舍五入至0.001 元),与2018年1月4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8年1月4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1 月4日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4日

根据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以2018年1月2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以下简称:国富中证100A,场内简称:国富100A,基金代码:150135)、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国富中证100,场内简称:国富100,基金代码:164508)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8年1月2日,场外国富中证1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国富100A份额、场内国富中证100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 份),不足1 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计增1 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注:场外国富中证100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外国富中证100份额;场内国富中证100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内国富中证100份额;国富中证100A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份额为场内国富中证100份额。

投资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查询经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8年1月4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

国富100A将于2018年1月4日开市起正常交易。

三、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8年1月4日国富100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8年1月3日的国富中证100A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国富中证100A份额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8年1月2日的收盘价为1.024元,扣除约定收益后为0.974元,与2018年1月4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8年1月4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国富中证100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折算为场内国富中证100份额分配给国富中证100A份额的持有人,而国富中证100份额为跟踪中证100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国富中证100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三)由于国富中证100A份额期末约定应得收益折算成场内国富中证100份额的份额数和国富中证1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获得的新增份额数将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 份),不足1 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计增1 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故持有较少国富中证100A份额数或场内国富中证100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国富中证100份额的可能性。

(四)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或021-38789555)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进行查询。

(五)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4日

关于增加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并

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及相关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一、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自2018年1月4日起,南京证券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并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并参加南京证券相关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手续费率优惠活动。

二、南京证券具体新上代销基金如下表所示:

三、南京证券所代销的本公司旗下基金转换、定投业务开通情况和费率优惠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转换业务相关事项

1. 转换费率

(1)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和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的情况而定。

(2) 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在相关基金的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2. 其他事项

(1)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2) 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恒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C份额及富兰克林国海日日收益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B份额之间为同一基金的不同份额类别,不能相互转换。

(3) 本公司已分别于2008年11月1日及2010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公司网站刊登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及《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补充说明的公告》。投资者可以查阅相关报纸或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具体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除此以外,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其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 本公司新发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5)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并在调整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

(6) 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五、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事项

1. 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到南京证券申请开办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如上表所示,但如南京证券规定的最低定投申购金额高于以上限额的,则按照其规定的金额执行。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2. 业务规则和办理程序

除每期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定投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上述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和本公司《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的规定为准;具体投资者范围和办理程序应遵循南京证券的相关规定。

六、费率优惠

1. 活动时间:2018年1月4日起;结束时间以南京证券公告为准。

2. 费率优惠方式: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南京证券网上交易(通达信、同花顺)、手机交易(金罗盘、大智慧)等非现场交易方式进行场外申购上述基金,原标准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标准申购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标准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仍按原标准申购费率执行。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南京证券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原标准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标准申购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标准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仍按原标准申购费率执行。

各基金的原费率,参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七、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在南京证券代销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解释权归南京证券所有,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南京证券的规定为准。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南京证券的有关规定。

4.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5.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盈利或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基金投资风险和本金亏损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2.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客服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