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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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18-001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18年1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衍记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公司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8日起连续停牌,并申请自2017年12月8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事项较多,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程序复杂、工作量大,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有关各方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交易方案涉及的具体问题仍需进一步商讨和完善,因此无法按期复牌。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审议,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18年1月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情请见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6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18-002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收购上海致趣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致趣”或“标的公司”)剩余40%股权之事宜(公司此前已收购上海致趣60%股权,并已于2017年9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已自2017年11月8日起连续停牌,详见《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2017年12月8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申请自2017年12月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相关事项较多,预计无法在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后2个月内复牌,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现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情况介绍

上海致趣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致趣”或“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广告业,主营业务为互联网广告,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广告。

截至目前,上海致趣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60%,宁波保税区致趣投资合伙企业持股40%,上海致趣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拟为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剩余的4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致趣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不涉及发行股份及募集配套资金。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如下事项:

(一) 公司已确定相关中介机构,其中聘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标的公司的审计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标的资产的评估机构、柯杰律师事务所为法律服务机构等,各中介机构已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目前已完成主要的现场工作,处于中介机构的内部复核和审核阶段。

(二)公司与交易对方正在协商交易协议,未签署框架或意向协议。

(三)本交易无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关于重组事项的前置审批意见。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工作程序复杂,工作量大,公司目前正在积极与有关各方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交易方案涉及的具体问题仍需进一步商讨和完善,故公司股票无法按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8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