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增加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
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 1月6日
一、增加销售机构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诚财富”)签署的销售协议,该机构将自2018年1月9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的部分基金。投资者可通过泰诚财富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泰诚财富网站的相关规定。
适用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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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通过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不包含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B类)。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的代销机构申请,约定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代销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代销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三、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8年1月9日起,投资者通过泰诚财富申购(含定投)上述基金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 申购费率(含定投)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泰诚财富网站公示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泰诚财富的相关公告。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各基金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程序以泰诚财富的相关规定为准。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泰诚财富网站的相关公告。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投资者在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
3、上述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所有。
4、上述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结束日期以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公告为准。
5、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411-001
网址: www.haojiyoujijin.com
www.taichengcaifu.com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6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宜信普泽投资
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
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6日
一、新增销售基金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信普泽”)签署的销售协议, 该机构将自2018年1月9日起新增销售本公司旗下的部分基金。
适用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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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8年1月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宜信普泽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宜信普泽网站的相关规定。
二、参加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8年1月9日起,投资者通过宜信普泽申购本公司全部基金产品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 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宜信普泽网站公示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宜信普泽的相关公告。优惠前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基金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程序以宜信普泽的相关规定为准。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宜信普泽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修改申购起点
自2018年1月9日起投资者通过宜信普泽申购本公司旗下全部基金产品,申购起点修改为100元。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在宜信普泽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投资者在宜信普泽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宜信普泽的相关业务规定。
3、上述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宜信普泽所有。
4、上述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结束日期以宜信普泽网站的公告为准。
5、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 www.yixinfund.com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6日
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8年1月6日
一、 基金简介
1、基本情况
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119号文《关于准予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由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托管人的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不限定。于2016年11月15日通过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直销中心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发行期限为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2月15日。首次募集资金总额200,314,099.66元, 其中募集资金产生利息55,330.20元,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6]第0136008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16年12月22日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根据《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95%,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6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从2017年11月13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清算期自2017年11月13日起至2017年11月20日止,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7 年11月9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基金将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清算起始日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于2017年11月13日起进入清算期,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2017年11月13日。
二、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报告截止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停牌股票的清算价格按报告截止日的公允价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三、财务报告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11月12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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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7年11月12日,基金份额净值0.9913元,基金份额总额24,956,548.56份。
四、清算情况
1、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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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计提的自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20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及交易保证金的利息。
注2:赎回费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赎回费率计提的自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20日止清算期间的赎回费收入。
2、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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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停止运作后的清算损益情况说明
本基金于2017年11月13日起进入清算期,截至2017年11月20日,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金托管账户银行存款余额共人民币2,808,008.30元,保证金100,959.87元,应收利息27,130.84元,股票投资1,432,524.00元,管理费、托管费、交易费用、预提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审计费用)等负债822,229.20元,基金净资产3,546,393.81元。
其中保证金100,959.87元,将于 2017年12月份变现;应收利息将于12月末结息变现,此后新产生的利息将在销户结息时变现。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1,432,524.00元,该金额为基金报告截止日仍然停牌而无法变现的股票“雷鸣科化(600985)”,该股票报告截止日估值金额为采用“指数收益法”计算的金额,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9月14日发布的《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雷鸣科化)》,本基金报告截止日(2017年11月12日)持有的停牌股票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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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7年11月20日),本基金所持上述停牌股票未复牌。由于该股票复牌可变现的时间尚不确定,因此待本基金所持该停牌股票复牌变现后,将实际变现金额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以及《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如因持有停牌证券暂时无法变现的,本基金将先以已变现基金资产为限进行分配,待停牌证券复牌并全部变现后进行再次分配。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在清算期间产生的律师费等清算费用,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应收利息均为预计金额,可能与实际发生或支付金额存在差异,支付时以银行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清算过程中各项利息及费用与实际结算金额的尾差由管理人承担。
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章) 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章)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新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书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8年1月6日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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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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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备案。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战略
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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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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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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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经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应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