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8-002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人民币1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截至2018年1月5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1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9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8-003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7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本金余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2018年1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MTN742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三、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薄记建档业务操作规程》进行集中薄记建档发行。
四、公司应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自律管理规定,接受协会自律管理,履行相关义务,享受相关权利。
五、公司如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主承销商,应重新注册。
六、公司应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八、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九、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十、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引》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后续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的开展。
十一、公司在中期票据发行、兑付过程中和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