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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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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8-00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8日以现场会议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会议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公司董事8名(施华先生将在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有高利先生和何亚刚先生,电话参会的董事有廖航女士、汪辉文先生、胡滨先生,独立董事叶林先生、李明高先生和吕文栋先生。列席现场会议的有监事会主席雍苹女士、监事郑华先生和董事会秘书熊郁柳女士,监事曾毅先生以电话方式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利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施华先生当选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胡滨先生当选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吕文栋先生当选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其中,施华先生的任职自其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后生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并经董事会确认,吕文栋先生当选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债券投资交易部的议案》

经执行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设立债券投资交易部。该部门为公司一级部门,履行如下部门职责:

1.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的决策范围内,根据授权负责具体固定收益类证券及固定收益类衍生品的投资与交易。负责拟定投资计划和交易策略、建立投资组合,负责策略的落实与执行并进行资产配置。

2.对投资标的全面研究和分析。运用现代数量工具对投资组合进行跟踪评价。

3.开展低风险销售交易业务。

4.开展与自有资金有效隔离的固定收益类投资顾问业务。

5.负责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固定收益类衍生品投资的合规风险监控。

6.负责部门日常行政事务、内部管理,建立有效的部门内部考核和激励机制。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8-003

债券代码:145636 债券简称:17方正D1

123401 14方正债

135241 16方正C1

145111 16方正C2

145812 17方正C1

145842 17方正C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和监事发生变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人员变动及原因

因公司独立董事胡廷华先生、董事车莉丽女士已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申请;同时,董事徐昂杨先生已连续超过两次未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已建议股东大会解除徐昂杨先生的董事职务。公司需补选两名董事,一名独立董事。因公司监事马楠女士已连续超过两次未亲自出席公司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已建议股东大会解除马楠女士的监事职务,公司需补选一名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

经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施华先生、胡滨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吕文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当选董事、独立董事的任期为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的余期。曾毅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当选监事的任期为第三届监事会任期的余期,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关于胡滨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湘证监机构字[2017]30号)、《关于吕文栋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湘证监机构字[2017]31号)、《关于曾毅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湘证监机构字[2017]32号),核准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施华先生的任职自其取得相应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在收到其任职资格批复后予以公告。

(二)新当选人员基本情况

施华先生, 197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

施华先生1998年7月至2001年9月就职于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媒体运营管理部经理职务;2001年9月至2011年6月就职于方正奥德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2011年6月至2015年10月就职于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担任资深副总裁职务;2015年10月至今,就职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职务。

施华先生自2011年9月至今在方正国际软件(长春)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5年12月至今在深圳方正微电子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6年1月至今在北京怡健殿诊所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2016年2月至今在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6年3月至今在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2016年4月至今在北大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6年4月至今在方正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6年6月至今在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2016年7月至今在北京北大方正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6年7月至今在北大方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6年10月至今在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2017年1月至今在方正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7年2月至今在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2017年3月至今在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17年7月至今在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2017年8月至今在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施华先生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债券,没有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胡滨先生,1979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

胡滨先生自2001年7月至2003年10月,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担任审计员职务;2003年10月至2006年10月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担任高级审计员职务;2006年10月至2009年10月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担任经理职务;2009年10月至2016年1月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担任高级经理职务;2016年1月至今就职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职务。

胡滨先生自2016年4月至今任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方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至今任方正(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至今任方正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胡滨先生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和债券,没有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吕文栋先生,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吕文栋先生自1990年7月至2000年8月,在太原市科委担任科员;2000年8月至2001年9月,在科技部知识产权中心担任科员;2001年9月至2004年5月,在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攻读博士研究生;2004年9月至2006年5月,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从事工商管理博士后研究工作;2006年5月至2009年11月,任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2009年12月至今,任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吕文栋先生自2003年9月至2006年9月,任吉林大学商学院兼职教授;2004年9月至2006年5月,任北京大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战略研究院兼职研究员;2009年9月至2015年9月,任中国社会经济系统分析研究会副秘书长;2010年11月至2013年13月,任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0月至今,任中国社会经济系统分析研究会副理事长;2013年6月至今,任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近10年来,曾多次担任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委、国家商务部科技创新企业评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委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委。

吕文栋先生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和债券,没有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曾毅先生,196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房地产策划师。

曾毅先生自1978年12月至1987年2月,任乐山市井研县土产日杂公司会计、财务科长、业务部主任;1987年3月至1996年4月,任乐山市井研县财政局综合股副股长、股长;1996年5月至1998年11月,任财政部驻乐山专员办主任科员;1998年12月至2005年3月,任乐山市财政局国资局、国资办主任科员;2005年3月至2014年3月,任乐山市国资委主任科员、副调研员;2005年8月至2013年5月,任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5月至2016年3月,任乐山国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5年5月,任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17年5月,任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7年8月,任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现任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兼副董事长、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曾毅先生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和债券,没有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影响分析

上述人员变动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