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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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弘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18-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弘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结合天弘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资产规模状况,本基金可能在2018年1月11日日终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天弘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天弘聚利混合

基金代码:00164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若截至2018年1月11日日终,天弘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即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将依法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前,仍然正常开放赎回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046)进行详细咨询。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