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2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8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其一致行动人吴启权先生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告知函,告知函内容如下:
吴启权先生于2018年1月5日将其质押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6,600,000股解除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并完成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18年1月8日,吴启权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650,000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0.50%,上述质押已于2018年1月8日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18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8日。
吴启权先生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9,524,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吴启权先生累计质押无限售流通股48,702,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0.05%,占公司总股本的3.68%。
截至 2018年1月8日,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 321,846,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29%,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 192,377,300股,占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9.77%,占公司总股本的14.52%。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