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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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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8-004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武汉市某开发区项目合作,该事项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公司于 2017 年12月26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38),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 2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8年1月3日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3日起继续停牌。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拟与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签订一份《战略合作意向书》,双方就黄陂区建设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1月10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8-005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福星惠誉”或“乙方”)于近日与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一份《战略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协议经双方有权机关审议通过并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亦将就具体合作条款另行签署项目合作协议,一并提交有权机构审议。

2、上述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项目目前尚未开始建设,未来是否可以达到协议约定的规模以及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框架协议预计对2018年、2019年公司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双方后续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另行签订更为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后续相关事宜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签署概况

黄陂区是武汉市区域面积和人口数量最大的行政区,是武汉正在崛起的新兴城区,是武汉”长江新城”的核心区域,土地资源丰富,综合交通体系完善,发展潜力巨大。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武汉建设“两型社会”试验区的要求,加快推动武汉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幸福黄陂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于近日与甲方签订一份《战略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甲乙双方就黄陂区建设开展全面战略合作。

三、协议主体介绍

福星惠誉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1年1月1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97,000万元,注册地址东西湖区武汉银湖科技产业开发园8号,法定代表人谭少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股东情况:公司持股100%。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1.甲方支持乙方在武汉市黄陂区全方位发展,支持乙方将黄陂区作为在武汉市发展的重点地区,并对乙方在黄陂区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目前相关区域发展规划正在拟定中,具体政策尚未出台。

2.乙方愿意积极运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和市场运作能力,在甲方的大力支持下,与甲方在相关领域开展全面合作,共同推进黄陂区产业结构升级及经济发展。

(二)合作内容

乙方拟投资50亿元,选址黄陂区滠口街,建设大型装配式建筑生产线项目,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400亿元,年上缴税收30亿元,新增就业岗位2000个。

(三)合作措施

1.双方建立高层不定期互访机制,通报合作进展情况,协商推进重大项目的开展。

2.双方指定联络人,各自成立工作专班进行对接,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全力推进合作项目的开展,解决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逐项落实。

3.未尽事宜由双方签署具体合作协议或补充协议。

五、风险提示

1、上述相关协议为协议各方合作意愿的表示,协议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协议书的履行存在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成就的条件、双方履约能力、市场、政策和法律等方面。

六、目的及影响

公司与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展开战略合作,是公司产业布局的重要环节,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将给予本次合作所需建设用地及支持项目发展的相关政策扶持。从长远看,本次合作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主业核心竞争能力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扩充产业链,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协议是意向性合作协议,目前项目尚未开始建设,未来是否可以达到协议约定的规模以及盈利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故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现在及未来业绩造成的实际影响。本合作框架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