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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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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

2018-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0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7日及2016年12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八十六次会议及2016年第三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关于注册发行不超过58亿元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暨注册发行不超过15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260号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PPN537号)文件,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定向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的相关规定和上述《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将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并对后续发行工作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