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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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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董事履行董事长
职务的公告

2018-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 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18-01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董事履行董事长

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月9日收到董事长李晓航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总裁职务,并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李晓航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的日常经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晓航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李晓航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由董事高仲先生履行董事长职务,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公司将按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及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高仲先生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4-23832008

传真:024-23408889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

电子邮箱:zxstock@vip.sina.com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向李晓航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