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
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
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3289股票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18-005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
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4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董事长及子公司执行董事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2017—014)
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成果。公司于2018年1月9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3,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进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9日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幸福99”卓越稳盈(尊享)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幸福99”卓越稳盈(尊享)第180017期预约90天型
2、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开放式保本浮动收益型
4、理财产品起始日:2018年1月10日
5、理财产品终止日:2018年4月10日
6、理财期限:90天
7、预期年化收益率:4.55%
8、购买理财产品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9、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其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四、截至本公告日,在本次授权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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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次)。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18-006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文泽北路245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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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郑建国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林云青、李志杰、吴敬阳、陈祥、严义、祝立宏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韩仁峰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邵亮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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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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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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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增补徐方超先生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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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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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通过表决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劳正中、余飞涛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