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8-001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2017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中,预计公司2017年度业绩将扭亏为盈。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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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1、业绩亏损原因
受农机行业整体环境影响,2017年公司经营压力持续。针对目前的经营态势,公司管理层已制订措施以改善公司经营状况,相关举措正在逐步推动实施中,尚未能即时体现在公司业绩上。
本经营期,公司整体收入规模和毛利率同比下降,经营亏损同比增加。其中:机械制造业务因销售规模下滑、产品成本上升、汇兑损失增加等原因,煤炭业务因生产期短开采量小等原因,经营皆未能实现扭亏;农业信息化业务因产品结构变化和业务量波动等原因,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呈同向大幅下降,业绩微亏。
鉴于产品成本上升、资产状况变化和新业务当期盈利能力波动等情况,公司部分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公司将根据测试结果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2、业绩预告修正原因
公司为履行解决同业竞争承诺,计划在2017年度以合适的价格向控股股东或第三方处置持有的煤炭资产;同时为盘活资金公司计划处置部分闲置资产,但资产处置未能按预计进度实施。公司原预计2017年度业绩将扭亏为盈,即是考虑了上述资产处置对2017年度业绩的影响。综合前述因素,使得公司2017年度业绩比原预计情况大幅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值,若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的情形。
3、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8-002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月15日14:30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4日15:00至2018年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东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贾浚先生因公出差,与会董事一致推选王乃强董事为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8人,代表股份370,877,8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18,803,318股的26.140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370,191,3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91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68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4%。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509,0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06%;反对32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9%;弃权3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中小投资者(指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意7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122%;反对3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541%;弃权3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337%。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一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步照、张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