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8-002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月10日以书面、传真、电话通知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8年1月15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郑鹏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实际借款金额、贷款利息将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贷款期限为12个月,用于补充企业日常流动资金,并授权公司经理层负责本次信托贷款的相关事宜。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部》、《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18-003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8-003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信托贷款情况概述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信托”)申请信托贷款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期限12个月,用于补充企业日常流动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26层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4.法定代表人:沈卫群
5.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46388419C
7.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经营活动)。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贷款人: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借款人: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3、贷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4、贷款期限:12个月
5、贷款利息: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本次信托贷款业务相关合同,实际借款金额、贷款利息将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信托贷款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五日